招标
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yn/zb-2023-128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祝红梅0871-639109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国高网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
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YN/ZB-2023-1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地
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资金;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主线长50.693公里,起于寻甸县功山枢纽互通,顺接 G85 银昆高速待补至
功山段、功山至东川高速公路,途经金所、羊街,止于嵩明县小铺枢纽互通,顺接 G85 银
昆高速小铺至昆明(呈贡)段、G56
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
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杭瑞高速公路。主线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
B01-2014)执行。嵩明段长约10.883公里同步建设2
条互通连接线,共计9.537公里。其中嵩明北互通连接线长2.6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新建,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0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
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
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
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8日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
17A层17A1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
17A层17A14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
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发改基础<2022>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
人为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线长 50.693公里,起于寻甸县功山枢纽互通,顺接 G85 银昆高速待
补至功山段、功山至东川高速公路,途经金所、羊街,止于嵩明县小铺枢纽互通,顺接
G85 银昆高速小铺至昆明(呈贡)段、G56 杭瑞高速公路。主线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
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嵩明段长约10.883公里;同
步建设2条互通连接线,共计9.537公里。其中:嵩明北互通连接线长2.6公里,采用一级
公路标准新建,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0
米。
2.2招标内容: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
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服务,本着规范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使
用,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的目的,对本项目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提供跟踪审
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3 招标范围:完成“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
嵩明段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跟踪审计服务”所涉及的全部跟踪审计咨询服
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
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最终
实际委托的为准。
2.4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 85.00万元(以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嵩明县境内
2.7项目实施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2.8其他:2.8.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工
作完成(并配合完成外部审计工作后止):2.8.2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
审计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2.8.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相关信息。
3.2本次招标(口接受;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磋商小组。对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服务能力。
3.5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
3.5.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且该
总所及该总所的其他分所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
业绩【①类似项目指工程审计服务,②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审计
通知或服务成果证明材料,需体现工作内容(范围),否则不予认可。】;
3.5.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19-2021 年度或 2020-2022 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
报表;
3.5.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
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
情形或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20年01月01日
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5.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高级会计师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内,以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6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
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
供给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5.7相关承诺及其他要求:
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X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标
段)的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
层17A14 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注:所有发票的开具,无论专票或
普票,一律须公对公转账。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万宏支行;账号:9550880210517400148)。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0日14
时30分。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
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层17A14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
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不作任何解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嵩明县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嵩明分局旁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
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层17A14室
联系人: 杨洋联系人: 祝红梅
电 话: 13211781018
电 话: 0871-63910982、150087478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嵩明县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嵩明分局旁
联系人:杨洋
电 话:13211781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层17A14室
联系人: 祝工
电 话: 0871-63910982
电子邮件: 9659496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似饥(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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