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8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cy-20240508
预算金额8.83万元
招标公司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春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64-3330704
中标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CY-20240508(招标文件编号:AHCY-20240508)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5-16层
中标(成交)金额:8.8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A栋708-710,联系电话:0564-3330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纬二路舒城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西侧约50米
联系方式:胡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春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A栋708-710
联系方式:0564-33307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64-3330704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5-16层
中标(成交)金额:8.8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采购项目 | 对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在职人员95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的人身意外险,主要采购险种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伤残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相关赔付标准进行服务。 | 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 完成采购需求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A栋708-710,联系电话:0564-3330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纬二路舒城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西侧约50米
联系方式:胡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春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A栋708-710
联系方式:0564-33307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64-33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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