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沧市边合区南伞园区边境合作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2867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8676万元
招标公司镇康县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罗俊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增尧139883715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临沧市边合区南伞园区边境合作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临沧市边合区南伞园区边境合作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临沧市边合区南伞园区边境合作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二次)5595779c-ea1d-4034-b094-ce83adb21af8
资金来源: 国资 52.4% 自筹 47.6% 贷款 % 外资 % 5595779c-ea1d-4034-b094-ce83adb21af8
建设规模: 1、建设落水山组团边民互市综合体约159600m²商业综合体及配套约9300m²配套仓库,及配套道路基础设施。2、建设落水山组团配套商业服务区约25600m²商业街及配套基础设施。3、建设边境合作产业园F、G、H、J、K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4、建设园区排水工程、管网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5、园区排水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6、125组团建设标准厂房约16300m²。5595779c-ea1d-4034-b094-ce83adb21af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08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0883-6633268
备注: 公告期限为2023年11月0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下午18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可在临沧市领取,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镇康县商务局 经办人: 罗俊叶
办公电话: 1840884272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增尧
办公电话: 13988371523 移动电话: 139883715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300548001001
标段名称: 临沧市边合区南伞园区边境合作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15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8 09:00
开标地点: 2号开标室(镇康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867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建设落水山组团边民互市综合体约159600m²商业综合体及配套约9300m²配套仓库,及配套道路基础设施。2、建设落水山组团配套商业服务区约25600m²商业街及配套基础设施。3、建设边境合作产业园F、G、H、J、K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4、建设园区排水工程、管网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5、园区排水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6、125组团建设标准厂房约16300m²。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镇康县南伞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勘察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能力,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其中设计部分可根据联合体成员的情况由相应资质的1家或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并在联合体协议书说明承担的工作内容;施工部分可根据联合体成员的情况由相应资质的1家或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并在联合体协议书说明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
资质要求: 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独立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勘察能力及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勘察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2)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设计工作(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已完工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已完工施工项目业绩竣工验收时间大于2019-1-1),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其他: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可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按上述要求提供成立以后各年的资料。若投标人为2022年至今成立的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无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信誉要求:(1)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的证明材料或承诺。(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证明材料;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罪记录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期间查询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如果企业提供资料不实,经查证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出具承诺函。由牵头单位负责提供。注:查询结果以上述网站为准。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2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11-07 13:41:1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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