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龙成02885957333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A区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A区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宜宾市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8318753456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02885957333
签约合同价(元)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2423623388.000000 /
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6月12日 / / /
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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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质量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如业主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5.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外立面设计以及项目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等,以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桩基工程、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消防)、强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工程及室外综合管线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证件及证号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证件及证号
龙成 注册一级****1020 杨乃娇 职称证(21A20117351)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证件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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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2.1工程名称: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A区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A区等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A区、B区、C区,宜宾市高新区东磁厂房二期项目A区,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A区、B区、C区,宜宾市高新区高场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宜宾市高新区电子信息研发试验基地。总投资合计约31.9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24.8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A区:新建建筑面积18000平米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
(2)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B区:新建建筑面积10000平米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 。
(3)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C区:新建建筑面积约42000平米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
(4)宜宾市高新区东磁厂房二期项目A区:新建建筑面积45000平米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
(5)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A区:新建建筑面积129000平米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
(6)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B区:新建建筑面积60000平米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
(7)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C区:占地约1000亩,对C区进行清表、场地平整,新建4000平米标准厂房。
(8)宜宾市高新区高场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占地约87亩,总建筑面积约160000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00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0000 平米,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服务用房。
(9)宜宾市高新区电子信息研发试验基地:占地约10亩,地上建筑面积约27000平米,地下约10000平米。
2.4计划工期:总工期600日历天;节点工期:详见合同协议书。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如业主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5.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外立面设计以及项目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等,以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桩基工程、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消防)、强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工程及室外综合管线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2.6项目付费模式:建设期进度款按80%计取(其中建设期每月按不低于当月产值25%实际支付,剩余进度款计入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及利息补贴在项目建成后由业主根据结算审核金额,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在不低于5年付费(等额本金方式)。项目占用资金利息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计算,付费期内不作调整。
2.7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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