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平县忠信镇镇域亮化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
连平县忠信镇镇域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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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连平县忠信镇镇域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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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说明: |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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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开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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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时间: |
2022-10-2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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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方式: |
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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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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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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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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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忠信镇镇域亮化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人: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2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5.投标人须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8.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评审资料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7.3中标通知
7.4履约担保
7.5中标人须知
7.6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其他资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连平县忠信镇镇域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平县忠信镇镇域亮化工程,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平县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平县忠信镇镇域亮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
改投审〔202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项目资金已落实。业主单位为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连平县忠信镇人
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连平县忠信镇镇域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连平县忠信镇
2.3工程规模:
连平县忠和大道-和信石业,全长1.2km的道路、照明、绿化及排水完善工
程。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4213855.18元。
2.4工期要求: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
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
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建安C3类)。
3.6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
2022年6月至8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
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
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
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
5.3.2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
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
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采用保险电子保单
保函,不接受纸质保函。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
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5.3.3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
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连平县分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
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
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
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
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
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
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
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
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
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8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
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
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
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
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
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
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
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
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
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
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
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
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
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1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
309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
监管。
5.12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
比例不低于20%。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
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13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并正式进场后5天内拨付中标价(扣
除暂列金后)的20%(其中的20%拨付至中标人项目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付至50%后两次从进度款中扣回(每次
50%)。
5.14中标单位应当每月按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5.15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
5.16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
竣工批文和备案。
5.17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
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
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18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
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
用。
5.19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
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
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
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0721/5e604ea0-7ec7-46a8-8
875-e837dc61157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0:00,递交方式:电子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
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
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
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
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
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
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62-4551978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黄岭一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62-3384887
地址:惠州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62-4388789
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2022年9月3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业主单位 | 名称: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黄岭一路47号 |
1.1.3 | 招标人 | 名称: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黄岭一路47号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762-4551978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联系人:黄工电话:0762-3384887电子邮箱:2157408159@qq.com |
1.1.5 | 项目名称 | 连平县忠信镇镇域亮化工程 |
1.1.6 | 建设地点 | 连平县忠信镇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比例: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 |
1.3.2 | 工期 | 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1.3.3 | 工程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方式:通过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交。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方式:通过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或回复。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1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3.2.2 | 最高限价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213855.18元。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3)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采用保险电子保单保函,不接受纸质保函。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4)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后退还。 | ||
3.5 | 资格评审资料 | 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5条 |
3.6.1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1)投标人制作完电子投标文件后需插入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45分钟。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系统等待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上传页面对CA锁进行模拟解密成功与否来验证锁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确保使用正确的CA锁,以免因使用错CA锁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将被拒绝。(3)投标人上传标书后请不要对CA锁进行续费、补办、延期等操作,因这些操作会导致解密钥匙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4)投标人远程解密前请先检查电脑办公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远程解密电脑环境要求》。为保证电脑环境一致性,建议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台电脑进行远程解密。(5)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90314/04f9ecd1-62eb-4fde-8886-6d28e5ec0a4b.html。 |
3.6.2 | 签名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之处,则必须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明确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之处,必须盖单位电子签章。注: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 |
程款支付担保。
7.5.22发包人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
竣工批文和备案。
7.5.23发包人应当按月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进度款,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
理竣工结算,协助承包人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
备案。
7.5.24发包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施
工过程结算及每月拨付农民工工资款项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要求。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以上附件格式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GF-2017-0201)中相应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第六章图纸
图纸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年月日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愿意以%的报价下浮率,工期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
到。
2.中标后,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除外)的中
标单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价×(1-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不下浮。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
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
(2)我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
合同。
(4)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结算方法进行工程结算。
(5)保证按投标文件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组织本工程施工,保
证项目负责人不兼任其它任何在建工程项目负责。
(6)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7)承诺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
(粤人社规﹝2018﹞14号文)的要求管理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实施实名制管理。
(8)承诺严格按照《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河府
办﹝2017﹞54号文)的要求缴存和管理工人工资保证金。
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有效的,否则愿意承担一切后
果。且不存在以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注: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四舍五入到0.00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注:
1、若采用银行转账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2、如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3、若采用保证保险的,在此提供电子密文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4、投标人还需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可以
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也可以是《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里必须
包含有账户号码和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四、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
证书网页打印件。
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新版不区分正副本形式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不要求一定为副本。
三、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网页
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的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网页打印件,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四、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3类)》
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
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六、须提交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公司缴交的2022年
6月至8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相关有效的网页打印件)。
五、施工组织设计
注:内容自定,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00字以内。
六、其他资料
1、在此简要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投标人的商务得分情况(格式
可自定),并按其相应的要求提供资料。
2、可附投标人认为还需要附的其他材料
注:本项不属于初步评审内容,投标人无法提供不构成废标条件,但投标人无法合理说明得
分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对应的评分项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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