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提请客户特别注意。
豫C022PB森雅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司法变卖公告
受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23年7月21日10:00起至2023年7月24日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变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豫C022PB森雅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据《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显示:标的物厂牌型号为森雅牌CA6457A,实际车型为森雅R9,证载发动机号为01005445,VIN码为LFBKE2061J6C09779,注册登记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表征里程未显示,车身颜色为白色,年检证明至2020年10月,交强险无,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燃料种类为汽油。变卖保留价:1.3万元,竞买保证金:0.26万元,竞价阶梯为仟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停放地(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武陵大道创友骨科医院旁停车场)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1、车辆有查封,表征里程仅供参考,具体行驶里程数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据《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显示:车身局部钣喷修复,擦挂、划痕;发动机机舱积尘;内饰积尘、脏乱,中控台换挡杆拆卸;电瓶无电,外接电源未能启动;期未检验、已抵押。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查询车辆信息和未处理违章信息仅供参考(如有提供),车辆信息和违章未处理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信息以相关交管部门查询结果为准,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以实际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相关费用。自2023年2月27日起的停车费由买受人承担,费用为小型汽车每天8元,大型货车每天13元,超大型货车每天13元。
2、变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根据成交价款和变卖费用的到账记录出具法律文书,买受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委托法院领取,由执行法院交付机动车,机动车应从变卖专用车位移走。
3、车辆能否过户、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买受人凭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滞纳金、补办行驶证、登记证书、购置本等费用)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风险。
5、本公告披露的车辆信息仅供参考,未披露的车辆信息请竞买人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和向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执行法院和重庆联交所对变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机动车询价报告书》、《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仔细查看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过户限制及购买限制等),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6、竞价程序结束前两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两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我集团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价界面的显示提醒:公告上的结束时间即为竞价界面显示的自由竞价时间加两分钟延时时间,若在延时时间内无人出价,竞价会结束;若有人出价,竞价时间继续顺延两分钟。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和变卖费用全额划到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而使变卖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变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9、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会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0、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的2%支付变卖费用。
重庆联交所经办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8908271586 QQ:907929229
重庆联交所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办事处彩虹路184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23-79257526(何法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技术咨询电话:023-6308888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南分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