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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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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2年,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和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处牵头负责,各处室、事业单位具体实施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健全完善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及运行机制。局党组每年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内容。做到每年年初对法治建设工作拟定计划,作出安排,年中进行跟踪督办,年末进行完成落实情况目标考核。

(二)健全党委(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在我局印发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中,法治建设工作均纳入了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的《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中,对全面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贯彻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等做了安排部署。我局已印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督察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2年,我局选聘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云南十上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代理或参与行政诉讼及复议案件,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三)推动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

2022年,我局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昆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法治昆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律监督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2022年,我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市司法局要求,进行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核、影响一流营商环境、涉及行政处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涉及我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违反上位法等需进行清理的情形,未发生地方法规要求我局制定配套性规范性文件而未及时制定的情形,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规范的情形。

(二)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

我局共有3个项目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预备类);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昆明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预备类)、《昆明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调研类)等三项立法工作正稳步推进。

我局牵头制定的《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经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通过,已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工作责任如何划分、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有哪些职责、物业管理费如何收取、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等市民关心的问题做了详细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促进社区建设。2022年5月31日,我局召开了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我局制定了《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等做了详细规定。2022年,我局无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已及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已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均已在局官网进行公示。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我局作为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足工作职责,每年均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各处室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并将法治宣传任务纳入局相关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建立了普法宣传考核体系,实行普法宣传奖惩机制。组织党组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法律2次,落实了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将线上学法与线下学法相结合,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

(二)落实普法责任

2022年,我局依据《昆明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本年度我局的普法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或线上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学习活动。2022年4月12日,我局印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普法工作重点,把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学习、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强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等作为普法工作重点,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后续,我局将加强普法评估检查,加强结果运用,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

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及学习活动的通知》,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论述、宪法中关于公民维护祖国安全基本义务的规定、《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以及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将今年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进行了宣贯,组织个人参加网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及在线答题,通过处室学习和支部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将全面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022年5月,我局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积极观看民法典宣传片。结合我局新制定实施的《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突出宣传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参与涉及我局案件的庭审活动,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工作职能收看职务犯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等。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在我局公共区域,均设有法治文化内容宣传栏,我局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中,均有法治内容进行刊载。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深入小区开展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工地现场,对《安全生产法》进行宣传培训;深入保障房项目,进行保障房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按照市普法办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2022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局党组统筹总览、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全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提升法治化水平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目标、重要任务、具体举措,制定了《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方案》并予以贯彻落实。我局主要领导按要求参加了市级组织的任前考法。2022年,我局未发生对法治建设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力、未按要求完成2022年法治建设调研课题任务的等情形。我局均按时按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2022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等报告。

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22年,我局严格按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2022年4月20日,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了我局今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其余案件均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由行政机关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旁听庭审,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法律思维及法治意识。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规范事中公示。

2022年4月,我局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参加了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统一集中评查,我局参评的5个行政许可案卷中有优秀案件2个,合格案件3个。我局认真分析了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对行政许可案卷中存在问题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不断加强内部人员培训和行政许可标准化管理。

我局已按时制定并报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并在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22年,我局未出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形,未发生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形。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云昆政行复决字〔2022〕第51号),我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人黄丽提交的违法查处申请作出处理回复的行为违法,我局已向申请人作出回复。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云昆政行复决字〔2022〕第188号),我局2022年7月4日作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昆住建依复〔2022〕第83号)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我局已按规定重新作出了答复。

2022年,我局未发生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形,未收到法院及检察院的司法建议,如有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的公益诉讼,我局将积极支持配合。

六、2023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昆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继续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二)按照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加大立法调研力度,提高立法质量,按时完成我局立法工作任务。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掌握和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研究、总结,通过逐步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积累经验,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四)根据八五普法规划,针对住建领域特点,对我局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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