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111
预算金额9.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阳市苗木花卉科学研究所城区道路花箱等花卉养护劳务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111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苗木花卉科学研究所(甲方)
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中仁英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名称:城区道路花箱等花卉养护劳务服务项目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服务类型清单及人数
序号
服务类型
工作内容
人数
1
办公室文秘服务
1.工作内容:根据领导安排,负责办公室接待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各办公室各项辅助工作。
2.工作时间:8:00-17:30。  
1
2
资料整理服务
1.工作内容:根据领导安排,负责各班组每天生产工作的台账,各类工作报告等。
2.工作时间:8:00-17:30。
2
3
财务会计服务
1. 工作内容: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会计凭证,确保收入、成本、费用准确、及时入账;负责各类资产核实,定期盘点库存。固定资产,核对往来款等,保证账实相符等;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相关统计报表;负责会计资料整理及归档工作,确保会计档案归档的完整等工作。
2.工作时间:8:00-17:30。
1
4
施工组织服务
1、工作内容:根据领导安排,负责项目计划制定、施工、员工的工作调度等工作安排。
2.工作时间:8:00-17:30。
3
5
绿化服务
1.工作内容:负责城区道路花箱绿化修剪、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苗木栽植等日常绿化维护工作。
2.工作时间:8:00-17:30。
20
6
驾驶服务
1.工作内容:根据工作安排,负责驾驶车辆配合绿化服务。
2.工作时间:8:00-17:30。
6
7
保安服务
1.工作内容:根据工作安排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负责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负责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时间处理;做好安保服务范围内人员、财务保护和防火防盗。
2.工作时间:8:30-17:30。
1
8
餐饮加工服务
1.工作内容:负责员工食堂的早餐和中餐的炒菜做饭工作。
2.工作时间:6:00-15:30。
1

 
第四条 劳务服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服务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甲方确定。招录的劳务服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招聘条件录取,劳务服务人员一经确定,甲方及乙方双方应拟定《劳务服务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服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方、乙方双方按照商定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服务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提前30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服务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甲方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务服务人员不按甲方要求或者工作上不能胜任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甲方不予以补偿。
3、劳务服务人员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甲方有权退回乙方,由乙方按规定处理;服务劳动者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甲方需退回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4、甲方因本单位工作人员变动有权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服务人员,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劳务服务人员要求
1、拟聘请35名劳务服务人员协助甲方对城区道路的花箱等花卉养护服务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专业以甲方的岗位要求定。
2、原则上年龄:男工在59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工在54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殊人员除外。
3、劳务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乙方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服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提供健康证明)、吃苦耐劳、无吸毒史、无犯罪记录等。
5、劳务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自觉遵守甲方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要求,不询问、泄露、传播甲方单位应保密的信息。原则上实行机关工作制,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不得拒绝。有事必须请假,并办理好请假手续,不擅离职守,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
6、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7、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
(1)劳务服务人员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30 日前,工资由甲方明确发放形式发放。
(2)劳务服务人员实行月薪制,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及时负责缴纳。
(3)甲方依法制定的涉及劳务服务人员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告知劳务服务人员,劳务服务人员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根据工作情况从其它费用支出。双方结算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全部发放给劳务服务人员,乙方不得克扣费用。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一)费用的计算
序号
服务类型
人数
月基本工资
(元/人)
其他费用
(元/人)
社保金额
(元/人)
劳务服务费
(元/人)
每月合计
(元)
年度金额
(元)
备注
1
办公室文秘服务
1
3000
120
1030
20
4170
50040
 
2
资料整理服务
2
3000
120
1030
20
8340
100080
 
3
财务会计服务
1
4500
120
1030
20
5760
68040
 
4
施工组织服务
3
3000
520
1030
20
13710
164520
 
5
绿化服务
20
2600
420
1030
20
81400
97680
 
6
驾驶服务
6
3000
420
1030
20
26820
321840
 
7
保安服务
1
3000
120
1030
20
4170
50040
 
8
餐饮加工服务
1
3000
120
1030
20
4170
50040
 
合计
元/年1781400
★1、各服务类型的的月基本工资、其他费用、社保金额不允许竞争,统一按以上金额报价,本次采购仅对劳务服务费进行竞争。
2、用工数量和其他费用(包括工作日加班费、周末加班以及相关人员的相关体检费、服装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可预见费用)为暂估,根据甲方每月实际用工情况按实结算。工作日加班费用:绿化服务和驾驶服务按20元/小时计算,周末加班:绿化服务和驾驶服务按100元/日计算,国家七个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300元/天计算。劳务服务人员的相关体检费、服装费、劳动保护用品等列入其他费用,经双方协商,参考市场价,按实结算。
3、劳务服务人员保险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法定缴纳基数缴纳,如国家对缴纳基数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基数按实结算。
4、残保基金、工会经费不在费用范围内。

(二)费用的支付
1、服务单价按照乙方的明细报价做为基础进行计算,采用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2、服务价格为含税费价格,除社会保险费之外,不因国家政策和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3、双方结算服务费用周期为一个月,双方按照书面签字认可的服务单及结算单结算。
4、约定未明确的服务事项,根据甲方具体服务要求,双方另行协商服务价格。
5、为确保城区道路、花箱等花卉养护工作正常开展,已有服务公司进行本项目相关服务工作。本项目的服务合同签订后,甲方将今年的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前所有月份的服务费用按本次成交的每月服务费用的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支付给原服务公司。
 
第七条 服务要求
1、根据甲方服务类型的要求,乙方招聘或组织合格的候选人,由甲方最终挑选确认。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类型及计划,及时做好劳务服务人员入职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乙方应有健全的劳务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监督等制度。
4、乙方做好劳务服务人员有关业务培训、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劳务服务人员的道德文化素养,协助甲方做好劳务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5 、乙方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提供劳务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确保劳务服务人员身体条件符合甲方各类服务的要求。
6、乙方负责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务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无职业病、职业禁忌症,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务服务人员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7、乙方负责劳务服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服务人员档案 。
8、乙方负责办理劳务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按时足额缴纳劳务服务人员有关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相关工作。
9、劳务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10 、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依法停用的劳务服务人员的退工手续,或劳务服务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甲方对劳务服务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安排,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2、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的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2、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3、甲方出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4、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5、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2、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派遣人员。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5、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6、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辞退等事务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商情况应由用工单位负责的,甲方再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2、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2、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3、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4、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5、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6、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索赔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出现因服务不周、管理不当、违规违法等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等情形,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2、甲方在乙方提供票据并接受后,按甲方的支付流程办结完成要及时给乙方付款。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1、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2、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邵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三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的响应文件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伍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叁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石勇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账号:                                     账号: 78740188000129295
信用代码:                                   信用代码: 91430103MA4RW9CM4P
联系人:                                     联系人:石勇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699812165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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