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金额
14.2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h1909-w1046/222110zb023008
预算金额14.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8181834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昕13127793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3
公告正文

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JH1909-W1046/222110ZB02300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9.2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对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分为五个包件,包件二货
物名称为可视软式喉镜,需求科室为麻醉科,总量为1台,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
交付,交货地点为上海市;包件三货物名称为A超角膜测厚扫描仪,需求科室为眼科,总量
为1台,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付,交货地点为上海市;包件五货物名称为耳鼻
喉综合诊疗台,需求科室为耳鼻喉科和健康医学管理中心,总量为4套,交货时间为签订合
同后30天内交付,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说明:1.项目预算:第二包:14.25万元;第三包:12
万元;第五包:16万元;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
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是于2021年10月
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材料。
(七)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十)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
信名单,须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
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三)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
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
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十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
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1日09时00分到 2023年02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将报
名资料彩色扫描后发送至lixin@dahuacpa.com 邮箱,并同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
核,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
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
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
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
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如
下,户名: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上海银行上工支行,帐号:
31604900005020624,汇款时请备注:222110ZB023008包号标书工本费。汇款后将汇款凭证
发送至lixin@dahuacpa.com 邮箱。2.现场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赴报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2月1日
至2023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申领招标文件。申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
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均 600 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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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 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 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七、其他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日后(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的查询截图。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查询截图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④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
采购失信名单”查询截图;⑤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
查询截图)。
(三)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 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 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入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
(四)评审时间
1.评审时间:2023年2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1818349/152214651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口路398号22楼
联系人: 李昕
电 话: 63238528/13127793868
电子邮件: lixin@dahuacp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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