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樟林地块(主体方案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59671359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致:列入招标人邀请名单的设计单位

1.招标条件

福州左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闽营招[2023-45]招标编号 樟林地块(主体方案设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左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樟林地块(主体方案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沿线

2.3.工程建设规模:建筑用地面积约40066平方米(具体以实地测量确定为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8346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019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等服务

2.5.2.内容:方案设计工作及项目地块内所有相关事项的协调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6.质量要求:设计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3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的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设等级、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11  7 日至 2023  11  13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 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  11  28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中心)项目开标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授权委托代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97594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设计费、勘察费的计费额、工作量比例最终以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审核部门的审核数据为准。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左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185-1号,邮编:/

电话:0591-83800522 传真: / ;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15967135953 

传真:  /  ,联系人: 吴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左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185-1号

联系电话:0591-838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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