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港沟河治理工程(凉水河~凤港减河,凤港减河~市界)平原造林树木移伐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d202110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海珍010-65777636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9
公告正文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港沟河治理工程(凉水河~凤港减河,凤港减河~市界)平原造林树木移伐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1月18日 11:4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港沟河治理工程(凉水河~凤港减河,凤港减河~市界)平原造林树木移伐工程(监理)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通州区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18日 11: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11月2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海珍
项目联系电话 010-65777636
采购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长凌营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工010-80582292
代理机构名称 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闻国际B座12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海珍010-65777636

项目概况

港沟河治理工程(凉水河~凤港减河,凤港减河~市界)平原造林树木移伐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B座12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20211025

项目名称:港沟河治理工程(凉水河~凤港减河,凤港减河~市界)平原造林树木移伐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对港沟河治理工程(凉水河~凤港减河,凤港减河~市界)平原造林树木移伐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B座1216室。

方式:应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连续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长凌营村        

联系方式:王工010-80582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闻国际B座1216室            

联系方式:杨海珍010-65777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珍

电 话:  010-6577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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