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狮子林桥及相关设施维修工程(桥梁部分)(项目名称)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狮子林桥及相关设施维修工程(桥梁部分)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城管桥〔2024〕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狮子林桥东接河东区狮子林大街,西联红桥区通北路,上跨海河。桥梁全长96.6米,分跨为 24+45+24米,由单悬臂梁和8米长挂梁构成,建于1974年。1994 年在老桥上、下游每侧各修建一座新桥,新桥桥宽为9.3米,结构截面为三跨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箱形连续梁,跨径为25.2m+45m+25.2米。狮子林桥桥面铺装及引路病害较为严重,伸缩缝存在错台、保护带混凝土局部破损、橡胶止水带局部破损脱落、堵塞,人行道及外装饰石材破损,桥墩承台预埋筋外露部分锈蚀,混凝土局部脱落。此次维修包括重做桥面铺装及引路、更换全桥伸缩缝、更换调整人行道石材砖并封缝、更换栏杆部分石材、修补桥墩承台破损混凝土并涂刷保护剂等。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标段, 其中:
本工程主要对狮子林桥进行维修,包括重做桥面铺装、更换伸缩缝、更换调整人行道石材砖并封缝、更换栏杆部分石材、修补桥墩承台破损混凝土并涂刷保护剂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施工工期:
1标段:80日历天(即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8年(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城市桥梁或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公路桥梁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附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注:近三年为2021、2022、2023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信誉要求
(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则需出具近三年无经营异常的说明,并对此说明负法律责任。
3.4.2人员要求:
1标段人员要求:
①正项目经理: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加以承诺;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且需符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 2021 ) 40 号的相关要求。
②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1名,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以上人员(除要求可以兼任外)不得互相兼任。
③其他人员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人员,出具任命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至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 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
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
邮编: |
300171 |
邮编: |
300000 |
联系人: |
王振波 |
联系人: |
李老师、崔老师 |
电话: |
022-24306249 |
电话: |
13512290345、18622688701 |
传真: |
022-24306249 |
传真: |
022-23830155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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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Lishen8058@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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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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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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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 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振波, 电话:24306249,传真:/。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 105 号。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63081917,传真:63081917。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