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sg2023-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文忠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呼鄂线变电所亭无人化及二次防强电改造工程WRHGZ-1标段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SG2023-31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呼鄂线变电所亭无人化及二次防强电改造工程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唐包线集呼段、包兰线包惠段、呼鄂线、新上线、公锡线、响四线、黄公线等15座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3〕222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呼鄂线前朱堡牵引变电所、芦根壕牵引变电所、大路西牵引变电所、点石沟牵引变电所、布尔陶亥南牵引变电所、鄂尔多斯牵引变电所、台阁牧分区所兼开闭所、呼和浩特南分区所、大路分区所、官地营分区所及临近车站。
工程规模:对呼鄂线前朱堡、芦根壕、大路西牵引变电所、台阁牧分区所兼开闭所及呼和浩特南、大路、官地营分区所进行无人化改造。对前朱堡牵引变电所、芦根壕牵引变电所、大路西牵引变电所、点石沟牵引变电所、布尔陶亥南牵引变电所、鄂尔多斯牵引变电所进行二次防强电改造。配置辅助监控子系统,包括视频巡检及监控、红外测温、环境监控、安全防范及门禁、火灾报警等,纳入集团公司调度所和呼和浩特供电段普速辅助监控系统主站,增加辅助监控系统7套。改造220kV 三级电动隔离开关10台,27.5KV单级电动隔离开关30台,27.5KV双级电动隔离开关3台,10KV单级电动隔离开关7台。利用原设计传输通道的资源,并对所亭至相邻车站的既有传输通道、数据网 IP 地址进行调整。配置二次防强电改造所用变滤波稳压装置6套;应急保护装置(含小母线分段) 6套;浪涌保护器6套;隔离变压器6台。牵引变电所场坪沉降修复、更换大门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呼鄂线变电所亭无人化及二次防强电改造工程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WRHGZ-1;
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
2.3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能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的类似规模工程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以合同为准。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供电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8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供电、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信用、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
3.4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5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1日,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
4.4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38号呼和浩特供电段208房间)领取纸质施工图,不收取押金。开标结束后5日内将施工图退还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图纸。
4.5施工图押金收取方式:
不收取。
4.6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22年11月6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呼和浩特供电段(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38号呼和浩特供电段208室)。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投标无效。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调整系数K为0.98、0.985、0.99、0.995和1.0,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一个调整系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nmg.gov.cn/)。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38号呼和浩特供电段208室
联系人:杨文忠  李熹
电话: 13171027650  15248044791
电子邮件:290541670@qq.com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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