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滦平县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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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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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滦平县抗旱服务中心站 | 招标代理: | 河北重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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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0-31 17: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2 09:00 |
滦平县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滦平县行政审批局以滦行审投资[202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平县抗旱服务中心站,建设资金来自滦平县2023 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平县抗旱服务中心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滦平县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 (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新建377mm 机井1眼;新 建井房1座;新建1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埋设De90PE管 路1805m、De50PE 管路1333m、De32PE 管路360m、De25PE 管路6000m; 新建闸阀井7座、水表井18座、消防井1座; 水泵配套1套、自动控制器1套、消毒净化设备1套等。 (3)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金沟屯镇柳家台村 。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竣工 (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需提供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31 17:00至2023-11-0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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