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档案管理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现依法发布“档案管理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档案管理购买服务。
二、 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完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整理以及数字化工作。
2.协助完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文书档案打印、装订纸质档案及纸质目录,档案装盒、装订、上架、标引等工作。
3.提供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文书档案全套数据备份服务。
4.协助做好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书档案归档整理、数字化加工及档案维护、档案人员学习培训以及档案管理规范化示范建设等工作,推进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档案规范化管理。
5.协助完成档案规范化示范单位复查问题整改工作。
(二)服务期限: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2021-2022年度档案管理服务内容。
(三)服务质量: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整理(电子版)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打印、装订纸质档案及纸质目录,档案装盒、装订、上架、标引等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全套数据备份。
三、购买服务主体单位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金额
人民币5万元整。
五、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整理、制作文书档案的能力;
(五)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专门备案,且业务类别含有档案整理和档案数字化,在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六)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具有从事数字化加工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资料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现场进行报价,以谈判小组综合评议得分高者优先。
七、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到招标联系人处报名参与。
八、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871-64142902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20室
十、注意事项
公告中,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档案管理购买服务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附件:档案管理购买服务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档案管理购买服务。
二、 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完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整理以及数字化工作。
2.协助完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文书档案打印、装订纸质档案及纸质目录,档案装盒、装订、上架、标引等工作。
3.提供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文书档案全套数据备份服务。
4.协助做好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书档案归档整理、数字化加工及档案维护、档案人员学习培训以及档案管理规范化示范建设等工作,推进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档案规范化管理。
5.协助完成档案规范化示范单位复查问题整改工作。
(二)服务期限: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2021-2022年度档案管理服务内容。
(三)服务质量: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整理(电子版)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打印、装订纸质档案及纸质目录,档案装盒、装订、上架、标引等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1-2022年度文书档案全套数据备份。
三、购买服务主体单位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金额
人民币5万元整。
五、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整理、制作文书档案的能力;
(五)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专门备案,且业务类别含有档案整理和档案数字化,在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六)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具有从事数字化加工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资料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现场进行报价,以谈判小组综合评议得分高者优先。
七、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到招标联系人处报名参与。
八、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871-64142902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20室
十、注意事项
公告中,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档案管理购买服务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附件:档案管理购买服务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