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0395-2399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移动
执法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移动执法系统服务40套(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人民币49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9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注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允许电信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附开户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号1207室)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号1207室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395-2399006
                        发布人: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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