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苯乙烯阻聚剂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采购国内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65-21401010006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岩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卉婷1590033093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01
公告正文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苯乙烯阻聚剂 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5-21401010006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苯乙烯阻聚剂 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苯乙烯中,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作为阻聚剂定期加入苯乙烯精馏系统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苯乙烯阻聚剂 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苯乙烯阻聚剂 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6)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是生产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型企业且处在连续生产经营状态,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格式 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格式 3)(如投标人加盖的投标人公章为复印件,则文件无效)。
(7)投标人应满足环保要求,须提供环保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能够查询到的相关批复证明截图复印件(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投标人公章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排污许可证(或提供危废物资处理的有效合同或协议),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排污许可证(或提供危废物资处理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9)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产品执行标准(企标、行标或国标),并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SGS 质检报告或其他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要求时间为 2019 年以后(含 2019 年)出具的检验报告];
(10)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分析质检单、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复印件;
(11)所有 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产品必须为生产商原装,不得擅自开封,所有产品必须由卖方直接发货到买方指定地点(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19年和2020年(或“2018年和 2019 年”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13)投标人 2016 年至今所投标的 DNBP 溶液须在国内年产量≥20 万吨苯乙烯装置上,且与本次招标同型号,并具有运行 24 个月以上(包含 24 个月)的成功使用有效业绩,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使用合格报告;
(对业绩清单的要求及格式见第六章《相关业绩清单格式》)
有效业绩的认定要求同时有:
a)合同复印件(采购合同复印件上的年累计采购总量需≥100 吨。投标人在上述装置上的短暂(6 个月)试用或厂家结论为不适用的情况,不视为本产品的业绩。)
b)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涉及价格部分可覆盖)
c)用户证明(反馈报告);用户证明(反馈报告)需加盖用户公章或用户部门章,以及投标人公章。
d)证明材料内容需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型号、购置时间等相关内容;
(14)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5)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6)投标人应为应为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8)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5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取方式:发送“公司名”和“项目名”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 系人:李卉婷 电话:1590033093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 jszhaobiao.com.cn)在线开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 jszhaobiao.com.cn)在线开标
七、其他
招标范围:DNBP(4,6-二硝基-2-仲丁基苯酚)250 吨,按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交货期: 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10 月,每月按招标人要求送货
交货地点: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苯乙烯工厂 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机构开户银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户名: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名称: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人民币):990200175997099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兴化道 1 号
联 系 人:陈岩女士 李丽楠女士
电 话:+86-22-2539498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 187 号
联 系 人: 李卉婷女士;杨洋女士;
电 话: 15900330931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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