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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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01-10 17:2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8,5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85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LZ_BZKCSJZHPGF[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与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变更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服务总包(给排水厂站市政工程重要性二级等级)。勘察包含但不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等本项目所需的前期勘察工作(包括出具岩土工程勘察、地下管网探测等勘探成果、涉及边坡防护和基坑支护等专项方案,以及满足本工程设计、施工实施的所有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工作(设计范围包括不限于收集池、调节(事故)池、UASB反应器、生化池、二沉池、加药间、变配电间、污泥池、脱水机房及储泥间、除臭系统、沼气回收利用系统等)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1.1资质要求变更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1.2业绩要求中删除勘察业绩要求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企业实力(12分)”修改为: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6分。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6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类似业绩(12分)”修改为:设计业绩:满足资格条件类似业绩要求得4,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4分,最多得12分。类似项目是指:处理规模不低于3000/天的污水处理设计业绩。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人员配置16分)”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得4分,具有给排水类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得4分;具有结构设计类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6分。3、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得 4分。本项最多4分。

7.原开标时间延迟至20241261030分;

8.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1251830分;

9.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附件:承诺函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泸州市兴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0


 

承 诺 函

 

泸州市兴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与设计标段》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原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2024123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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