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改扩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郜琳娜0371-862588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改扩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开审投资初设【202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原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院内。四至范围:北至三羊西街,东至青山路,西至规划六盘山路,南至规划黄河街。2)规模: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原建筑总面积27980.39平方米。其中:餐厅2建筑面积1648平方米,根据实际使用功能进行装修改造后继续使用。教师家属院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保留原貌继续使用。原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实习实训车间、餐厅1、宿舍楼均需拆除重建。总拆除面积为24082.39平方米。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区(包含1栋教学楼、3栋实训培训楼、1栋实训车间)、行政办公区(包含1栋综合楼)、生活区(包含6栋学生宿舍、1栋教师宿舍)、综合配套区(包含1栋风雨操场、1栋餐厅、其他附属用房),以及道路、广场、绿化及各种室外管线管网等。新建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水暖电配套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计划工期;25个月。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其他说明,本项目技术标采用“盲评”的方式进行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等)、施工、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施在建项目;(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2 00:00:00至2023-08-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及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改扩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开审投资初设【202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原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院内。四至范围:北至三羊西街,东至青山路,西至规划六盘山路,南至规划黄河街。2)规模: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原建筑总面积27980.39平方米。其中:餐厅2建筑面积1648平方米,根据实际使用功能进行装修改造后继续使用。教师家属院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保留原貌继续使用。原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实习实训车间、餐厅1、宿舍楼均需拆除重建。总拆除面积为24082.39平方米。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区(包含1栋教学楼、3栋实训培训楼、1栋实训车间)、行政办公区(包含1栋综合楼)、生活区(包含6栋学生宿舍、1栋教师宿舍)、综合配套区(包含1栋风雨操场、1栋餐厅、其他附属用房),以及道路、广场、绿化及各种室外管线管网等。新建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水暖电配套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计划工期;25个月。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其他说明,本项目技术标采用“盲评”的方式进行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等)、施工、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施在建项目;(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2 00:00:00至2023-08-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及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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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三羊西街 | 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501 |
邮编: | 054800 | 邮编: | 450018 |
联系人: | 林保辉 | 联系人: | 郜琳娜 |
电话: | 0319-8011828 | 电话: | 0371-86258838 |
传真: | 传真: | 0371-86258838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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