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及危险物填埋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及危险物填埋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兼投不兼中,不允许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