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顾县镇曲家寨村乡贤创业基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90.2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6-410381-04-01-299837
预算金额490.21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0379-675166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女士0379-696680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24年偃师区顾县镇曲家寨村乡贤创业基地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偃师区顾县镇曲家寨村乡贤创业基地一期项目

2、招标编号:偃建招(2024)25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24-54

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4)0135号

项目代码:2406-410381-04-01-299837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4902116.00元

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顾县镇曲家寨村,新建单层钢结构厂房一座,采用门式钢架结构,长83.38米,宽72.98米,建筑檐口高度11.5米,建筑面积共6085.07平方米。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顶采用单层钢板保温屋面,外墙采用单层压型金属板。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8、工期:3个月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0729日至20240802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820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偃师)。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人: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

    址:洛阳市偃师区

人:马先生

    话:0379-67516677

代理机构: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小区6栋1015、1016室

人:任女士

    话:0379-69668088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0985

20240726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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