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田蓬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及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ZCJYDL202205-15号
项目名称:田蓬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及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标段5.96万元;二标段:5.03万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5.96万元;二标段:5.0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监理招标;二标段为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服务。
注: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二)一标段监理服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提供近2019--2021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不得超过3个项目,并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有监理员证书,能胜任本项目工作,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并不得更换且需长期驻地服务;如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未长期驻地服务,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单位(提供承诺)。
3.7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失信信息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2019至今)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页截图(公示中未出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情况)
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并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
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并不得更换且需长期驻地服务,如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未长期驻地服务,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单位(提供承诺)。
3.6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9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失信信息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2019至今)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页截图(公示中未出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情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 05月27日至 2022 年 06月02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 11:30分,下午 14:30至17: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6月 06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五、开启时间:2022年06月06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注:1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须进行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未按要求递交;
3.开标时须携带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4.为防止网络出现故障,无法及时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携带好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至开标会现场,若网络出现故障时,有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采用光盘现场导入投标文件,其他时候不予启用;若开标会现场需用光盘导入招标文件,而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5.请各投标人开标前认真查看富宁县最新疫情防控通知,做好防疫措施,如未按要求防控,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7.1、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采用保证保险及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
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磋每标段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磋商保证金不收(受)现金,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06月06日15时00分前按要求汇至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一标段
开 户 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64
二标段
开 户 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66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磋商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磋商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磋商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磋商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磋商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磋商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2.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宁县政务网”网站发布。请各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田蓬海关
地 址: 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迎宾路50号
联系方式: 周云杍0876-6126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启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民族村9栋1号
联系方式: 罗应娇 0876-2137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应娇
电 话:0876-2137599
云南启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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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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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0871) 6301 6145 |
项目概况田蓬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及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 |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获取采 |
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n序号\n | \n条款名称\n | \n说明和要求\n |
\n1\n | \n采购人\n | \n名称:中华人民共国田蓬海关地址:富宁县\n联系电话:0876-6126989 \n |
\n2\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称:云南启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地 址:文山市民族村9栋1号\n联系电话:0876-2196719\n |
\n3\n | \n项目名称\n | \n田蓬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及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一标段)\n |
\n4\n | \n项目地点\n | \n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迎宾路50号\n |
\n5\n | \n服务范围\n | \n服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监理任务为完成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n |
\n6\n | \n监理周期:\n | \n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内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定的施工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日期按相应工期顺延)。\n |
\n7\n | \n质量要求\n | \n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0300-2019)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n |
\n8\n | \n资金来源\n | \n中央财政资金\n |
\n9\n | \n资金落实情况\n | \n已落实\n |
\n10\n | \n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n | \n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n(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n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n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n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3.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n 3.2财务要求:提供近2019--2021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n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n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n3.5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n3.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不得超过3个项目,并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n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有监理员证书,能胜任本项目工作,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并不得更换且需长期驻地服务;如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未长期驻地服务,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单位(提供承诺)。\n3.7信誉要求:\n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n2、失信信息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n3、近三年(2019至今)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n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页截图(公示中未出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情况)\n |
\n11\n | \n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n | \n■ 不接受\n□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n |
\n12\n | \n磋商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n | \n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n |
\n13\n | \n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n | \n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n |
\n14\n | \n分包\n | \n■ 不允许\n允许,分包内容要求:——\n 分包金额要求:——\n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n |
\n15\n | \n偏离\n | \n□ 不允许\n■ 允许细微偏离\n |
\n16\n | \n省外企业是否需要入滇备案\n | \n■ 需要\n□ 不需要\n |
\n17\n | \n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n | \n采购单位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n |
\n18\n | \n磋商申请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n | \n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n |
\n19\n | \n磋商截止时间\n | \n2022年06月06日15时00分\n |
\n20\n | \n磋商有效期\n | \n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n |
\n21\n | \n磋商保证金\n | \n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采用保证保险及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n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磋商保证金不收(受)现金,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06月06日15时00分前按要求汇至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n开 户 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n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64 \n(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n(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n(三)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n(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n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n(五)保证金确认:“确认磋商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磋商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n操作说明如下:\n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磋商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磋商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磋商保证金确认”页面。\n②在“磋商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n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n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n(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n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n |
\n22\n | \n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n | \n(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n(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n(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n(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n |
\n23\n | \n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n | \n2019年-至今\n |
\n24\n | \n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n | \n■ 不允许\n允许\n |
\n25\n | \n签字或盖章要求\n | \n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必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n |
\n26\n | \n递交响应文件地点\n | \n时间:2022年 06 月06日14时 30 分至2022年 06 月06日15时 00 分\n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n |
\n27\n | \n是否退还响应文件\n | \n■ 否\n是\n |
\n28\n | \n磋商时间和地点\n | \n磋商时间:2022年 06 月06日15时 00 分\n磋商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n |
\n29\n | \n招标控制价\n | \n不高于建安工程费的3.56%。\n |
\n30\n | \n磋商小组的组建\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包括业主代表。\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n |
\n31\n | \n评标标准和办法\n | \n综合评分法\n |
\n32\n | \n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n | \n是\n■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n |
\n33\n | \n标段划分\n | \n本项目不划分标段\n |
\n34\n | \n履约保证金\n | \n无\n |
\n35\n | \n采购方式\n | \n竞争性磋商\n |
\n36\n | \n采购代理服务费\n | \n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n |
\n标准\n | \n评 审 因 素\n | \n评 审 标 准\n |
\n资格\n评审\n标准\n | \n营业执照\n | \n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n |
\n资格\n评审\n标准\n | \n财务要求\n | \n提供近2019--2021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n |
\n资格\n评审\n标准\n | \n供应商须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n |
\n资格\n评审\n标准\n | \n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 | \n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n |
\n资格\n评审\n标准\n | \n资质要求\n | \n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n |
\n资格\n评审\n标准\n | \n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n | \n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不得超过3个项目,并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n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有监理员证书,能胜任本项目工作,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并不得更换且需长期驻地服务;如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未长期驻地服务,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单位(提供承诺)。\n |
\n资格\n评审\n标准\n | \n信誉要求\n | \n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n2、失信信息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n3、近三年(2019至今)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n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页截图(公示中未出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情况)\n |
\n符合性\n评审\n标准\n | \n磋商保证金\n | \n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n |
\n符合性\n评审\n标准\n | \n报价范围\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符合性\n评审\n标准\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n |
\n符合性\n评审\n标准\n | \n响应文件的递交\n | \n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n |
\n符合性\n评审\n标准\n | \n签字或盖章\n | \n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n |
\n符合性\n评审\n标准\n | \n磋商申请人名称\n | \n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n |
\n符合性\n评审\n标准\n | \n磋商响应文件格式\n | \n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n |
\n符合性\n评审\n标准\n | \n磋商响应文件比较\n | \n不同磋商申请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数据50%以上雷同或其他明显串通磋商行为\n |
\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分细则\n | |
\n1\n | \n分值构成\n(总分100分)\n | \n投标报价(10分)\n监理大纲部分(72分)\n资信业绩部分(18分)\n | |
\n2\n | \n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n | \n投标报价(10分)\n | \n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n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n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n即评标报价=最后投标报价×(1-6%)\n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磋商申请人最终报价中最低价为基准价,其报价为满分。\n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符合必备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有效评分)\n |
\n2\n | \n监理大纲72分\n | \n1.项目监理组织措施(20分)\n | \n工程特点及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满分为5分;\n①工程特点及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得当、合理的得5分\n②工程特点及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得当,较为合理的得3分\n③工程特点及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差,得1分。\n④无工程特点及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得0分\n项目监理组织措施,满分为15分;\n1)项目监理组织措施的相适及合理性程度,满分为8分\n①项目监理组织措施合理得当,适用性好,得8分\n②项目监理组织措施较为合理,适用性一般,得5分\n③项目监理组织措施、适用性较差,得2分。\n④项目监理组织措不合理,适用性不符合本项目,得0分\n2)人员的专业配套、年龄结构、技术职称等的合理性程度,满分为4分;\n①人员专业配套、年龄结构合理、技术职称合理得4分\n②人员专业配套、年龄结构、技术职称较合理得2分\n③人员专业配套不合理得0分\n3)机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程度,满分为3分。\n①机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得3分\n②机构岗位职责、分工较明确得2分\n③机构岗位职责、分工较不明确得0分\n |
\n2\n | \n监理大纲72分\n | \n2.项目目标控制的监理措施 30分\n | \n(1)质量控制监理措施,满分为10分;\n①质量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10分\n②质量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性一般,措施较为得当,针对一般的得6分\n③质量控制监理措施较差,措施稍不得当,针对性较差的得2分\n④无质量控制监理措施的得0分\n(2)进度控制监理措施,满分为5分;\n①进度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5分\n②进度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性一般,措施较为得当,针对一般的得3分\n③进度控制监理措施较差,措施稍不得当,针对性差的得1分\n④无进度控制监理措施的得0分\n(3)造价控制监理措施,满分为5分;\n①造价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5分\n②造价控制监理措施科学合理性一般,措施较为得当,针对一般的得3分\n③造价控制监理措施较差,措施稍不得当,针对性差的得1分\n④无造价控制监理的得0分\n(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措施,满分为5分。\n监理措施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5分,否则本项不得分。\n合同与信息管理监理措施,满分为2分\n①合同与信息管理监理措施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2分\n②合同与信息管理监理措施科学合理性一般,措施较为得当,针对一般的得1分\n③无合同与信息管理监理措施的得0分\n组织协调的监理措施,满分为1分\n①组织协调监理措施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得当,针对性强的得1分\n②无组织协调监理措施得0分。\n项目合理化建议,满分为2分\n①项目建议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的得2分\n②项目建议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n③无项目合理化建议的得0分\n |
\n2\n | \n监理大纲72分\n | \n3.监理人员资历审查 20分\n | \n(1)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能力经验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满分为12分:\n1)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能力经验,满分为3分\n①总监理工程师年龄、经验、能力较强,满足工程需要的得3分\n②总监理工程师年龄、经验、能力一般,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n③不满足工程需要、无经验的得0分\n 2)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9分\n有一个类似业绩得基础分6分,近5年(2017至今)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5分,加满9分为止\n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n(2)专业监理工程师能力和经验综合评审8分\n①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验和业绩满足工程需要,各方面相对较好的得8分;\n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经验、业绩一般的得5分\n③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验、业绩较差的的得2分\n④不满足工程需要、无经验的得0分\n |
\n | \n | \n4.监理辅助设施及设备,满分为2分\n | \n(1)监理辅助设施及设备,满分为2分;\n①监理辅助设施及设备配置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强的得2分\n②监理辅助设施及设备配置,先进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n③无监理辅助设施及设备配置的得0分\n |
\n3\n | \n监理资信\n(18分))\n | \n1.对近五年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 8分\n | \n(1)对近五年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 8分\n公司近5年(2017至今)完成类型项目一项的得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5分,分数加满为止,满分8分。\n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n |
\n3\n | \n监理资信\n(18分))\n | \n2.对近五年来企业信誉及服务质量评审 5分\n | \n(1)对近五年来企业信誉及服务质量进行评审 5分(以监理业务手册评价为准)\n①对近五年(2017至今)2个项目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质量好得5分\n②对近五年(2017至今)1个项目企业信誉及服务质量好得2分\n③对近五年(2017至今)无项目企业信誉及服务质量好得0分\n |
\n3\n | \n监理资信\n(18分))\n | \n3.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价,满分5分\n | \n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价,满分5分\nAAA级得5分,AA级得4分,A级得3分,B级得2分,C级得0分\n |
\n项目名称\n | \n | |
\n招标编号\n | \n | |
\n磋商申请人名称\n | \n | |
\n磋商总报价\n | \n建安工程费的 %\n | \n |
\n服务质量承诺\n | \n | |
\n监理周期\n | \n | |
\n备注\n | \n |
\n1\n | \n企业名称\n | |
\n2\n | \n总部地址\n | |
\n3\n | \n当地代表处地址\n | |
\n4\n | \n电话\n | \n联系人\n |
\n5\n | \n传真\n | \n电子邮箱\n |
\n6\n | \n注册地\n | \n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n |
\n7\n | \n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n | |
\n8\n | \n主营范围\n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n | |
\n9\n | \n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n |
\n项目名称\n | \n |
\n项目所在地\n | \n |
\n发包人名称\n | \n |
\n发包人地址\n | \n |
\n发包人电话\n | \n |
\n合同价格\n | \n |
\n服务期限\n | \n |
\n总监理工程师\n | \n |
\n项目描述\n | \n |
\n备注\n | \n |
\n项目\n | \n磋商申请人情况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姓 名\n | \n年龄\n | \n性别\n | \n学 历\n | \n专业\n | \n职称\n | \n在本项目拟任职务\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姓 名\n | \n | \n性 别\n | \n | \n出生 日 期\n | \n 年 月 日\n | ||||
\n毕业院校及专业\n | \n | \n毕业 时 间\n | \n 年 月 日\n | ||||||
\n从事本专业时间\n | \n | \n为申请人服务时间\n | \n | ||||||
\n执 业 注 册\n | \n | \n职 称\n | \n | ||||||
\n 主 要 经 历\n | |||||||||
\n时 间\n | \n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n | \n 该项目中任职\n | |||||||
\n | \n | \n |
\n支付次数\n | \n支付时间\n | \n支付比例\n | \n支付金额(万元)\n |
\n首付款\n | \n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n | \n | \n |
\n第二次付款\n | \n | \n | \n |
\n第三次付款\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最后付款\n | \n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n | \n | \n |
\n名称\n | \n数量\n | \n工作要求\n | \n提供时间\n |
\n1. 工程技术人员 \n | \n | \n | \n |
\n2. 辅助工作人员\n | \n | \n | \n |
\n3. 其他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名称\n | \n数量\n | \n面积\n | \n提供时间\n |
\n1. 办公用房\n | \n \n | \n \n | \n |
\n2. 生活用房\n | \n | \n | \n |
\n3. 试验用房\n | \n | \n | \n |
\n4. 样品用房\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n | \n |
\n名称\n | \n份数\n | \n提供时间\n | \n备注\n |
\n1. 工程立项文件\n | \n | \n | \n |
\n2. 工程勘察文件\n | \n | \n | \n |
\n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n | \n | \n | \n |
\n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n | \n | \n | \n |
\n5. 施工许可文件\n | \n | \n | \n |
\n6. 其他文件\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名称\n | \n数量\n | \n型号与规格\n | \n提供时间\n |
\n1. 通讯设备\n | \n | \n | \n |
\n2. 办公设备\n | \n | \n | \n |
\n3. 交通工具\n | \n | \n | \n |
\n4. 检测和试验设备\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条款号\n | \n条 款 名 称\n | \n编列内容\n |
\n1\n | \n采购单位\n | \n名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田蓬海关\n地址:富宁县\n联系电话:0876-6126989\n |
\n2\n | \n磋商代理机构\n | \n名称:云南启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地 址:文山市民族村9栋1号\n联系电话:0876-2137599\n |
\n3\n | \n项目名称\n | \n田蓬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及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二标段)\n |
\n4\n | \n项目编号\n | \nFNZCJYDL202205-15-02号\n |
\n5\n | \n服务地点\n | \n采购人指定地点\n |
\n6\n | \n资金来源\n | \n中央财政资金\n |
\n7\n | \n出资比例\n | \n100%\n |
\n8\n | \n资金落实情况\n | \n已落实\n |
\n9\n | \n采购内容\n | \n完成田蓬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控制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采购(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n |
\n10\n | \n招标控制价\n | \n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的3%\n |
\n11\n | \n服务期限\n | \n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咨询工作完成\n |
\n12\n | \n服务质量\n | \n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n |
\n13\n | \n标段划分\n | \n本标段为二标段\n |
\n14\n | \n供 供应商资格要求\n | \n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n(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n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n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n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3.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n 3.2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n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n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n3.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并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n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并不得更换且需长期驻地服务,如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未长期驻地服务,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单位(提供承诺)。\n3.6信誉要求:\n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9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n2、失信信息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n3、近三年(2019至今)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n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页截图(公示中未出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情况)\n |
\n15\n | \n是否接受联合\n体\n | \n不接受\n |
\n16\n | \n踏勘现场\n | \n不组织;\n |
\n17\n | \n磋商预备会\n | \n不召开,如有疑问请各磋商申请人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以书面答疑方式回复所有申请人。\n |
\n18\n | \n分包\n | \n不允许\n |
\n19\n | \n偏离\n | \n允许,磋商申请人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n(如工期提前、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n |
\n20\n | \n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n | \n采购单位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n |
\n21\n | \n磋商申请人要\n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n | \n磋商前 5 个工作日\n |
\n22\n | \n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磋商文\n件澄清的时间\n | \n收到当天确认\n |
\n23\n | \n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n | \n收到当天确认\n |
\n24\n | \n磋商文件有效期\n | \n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 90 天\n |
\n25\n | \n磋商保证金\n | \n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采用保证保险及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n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磋商保证金不收(受)现金,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06月06日15时00分前按要求汇至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n开 户 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n账 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66 \n(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n(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n(三)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n(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n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n(五)保证金确认:“确认磋商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磋商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n操作说明如下:\n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磋商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磋商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磋商保证金确认”页面。\n②在“磋商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n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n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n(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n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n |
\n26\n | \n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n | \n(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n(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n(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n(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n |
\n27\n | \n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n | \n不允许\n |
\n28\n | \n签签字或盖章\n要求\n | \n磋商申请人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n |
\n29\n | \n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时间地点\n | \n时间:2022年 06月06日14时 30 分至2022年 06月06日15 时 00 分\n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n |
\n30\n | \n是否退还磋商申请文件\n | \n否\n |
\n31\n | \n磋商时间和地点\n | \n时间:2022年 06月06日15 时 00 分\n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n |
\n32\n | \n磋商小组的组建\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包括业主代表。\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n |
\n33\n | \n定标说明\n | \n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n |
\n34\n | \n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n | \n否,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采购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n |
\n35\n | \n履约保证金\n | \n无\n |
\n36\n | \n其它事项\n | \n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n |
\n37\n | \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 |
\n37.1成交公示\n | ||
\n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单位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磋商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n | ||
\n37.2知识产权\n | ||
\n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磋商申请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磋商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n | ||
\n37.3重新招标\n | ||
\n除磋商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磋商时间截止前响应磋商申请人少于三个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招标。\n | ||
\n37.4同义词语\n | ||
\n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采购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单位”和“磋商申请人”进行理解。\n | ||
\n37.5解释权\n | ||
\n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磋商办法、磋商申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n | ||
\n37.6监督\n | ||
\n监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n | ||
\n37.7费用说明\n | ||
\n采购过程中,无论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n |
\n项目名称\n | \n | |
\n招标编号\n | \n | |
\n磋商申请人名称\n | \n | |
\n磋商总报价\n | \n建安工程费的 %\n | \n |
\n服务质量承诺\n | \n | |
\n服务期限\n | \n | |
\n备注\n | \n |
\n1\n | \n企业名称\n | |
\n2\n | \n总部地址\n | |
\n3\n | \n当地代表处地址\n | |
\n4\n | \n电话\n | \n联系人\n |
\n5\n | \n传真\n | \n电子邮箱\n |
\n6\n | \n注册地\n | \n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n |
\n7\n | \n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n | |
\n8\n | \n主营范围\n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n | |
\n9\n | \n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n |
\n项目名称\n | \n |
\n项目所在地\n | \n |
\n发包人名称\n | \n |
\n发包人地址\n | \n |
\n发包人电话\n | \n |
\n合同价格\n | \n |
\n服务期限\n | \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n项目描述\n | \n |
\n备注\n | \n |
\n项目\n | \n磋商申请人情况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姓 名\n | \n年龄\n | \n性别\n | \n学 历\n | \n专业\n | \n职称\n | \n在本项目拟任职务\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姓 名\n | \n | \n性 别\n | \n | \n出生 日 期\n | \n 年 月 日\n | ||||
\n毕业院校及专业\n | \n | \n毕业 时 间\n | \n 年 月 日\n | ||||||
\n从事本专业时间\n | \n | \n为申请人服务时间\n | \n | ||||||
\n执 业 注 册\n | \n | \n职 称\n | \n | ||||||
\n 主 要 经 历\n | |||||||||
\n时 间\n | \n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n | \n 该项目中任职\n | |||||||
\n | \n | \n |
\n条款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
\n一\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营业执照\n | \n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n | |
\n一\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财务要求\n | \n提供2019--2021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n | |
\n一\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n | |
\n一\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 | \n提供 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n | |
\n一\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n | \n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并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n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2022年最近连续三个月真实可查的社保记录,并不得更换且需长期驻地服务,如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未长期驻地服务,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单位(提供承诺)。\n | |
\n一\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信誉要求\n | \n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9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n2、失信信息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n3、近三年(2019至今)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n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页截图(公示中未出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情况)\n \n | |
\n | \n | \n上述评审标准,供应商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n技术部分评审和磋商报价。\n | ||
\n条款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
\n二\n | \n符合性评审标准\n | \n磋商保证金\n | \n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时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n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是否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n | |
\n二\n | \n符合性评审标准\n | \n报价\n | \n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n | |
\n二\n | \n符合性评审标准\n | \n磋商响应文件\n格式\n | \n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是否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n糊、无法辨认的;\n | |
\n二\n | \n符合性评审标准\n | \n磋商响应文件\n盖章、签字\n | \n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盖章、签字;\n | |
\n二\n | \n符合性评审标准\n | \n采购人不能接\n受的条件\n | \n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n | |
\n二\n | \n符合性评审标准\n | \n其他实质性要\n求\n | \n是否有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要求\n | |
\n | \n | \n上述符合性评审标准通过者,才能进入最终报价和综合评分。\n | ||
\n条款号\n | \n评分标准\n | |||
\n三\n | \n综 合 评 分(满 分100分)\n | \n(一)最终报价评分(满分 15 分)\n | ||
\n三\n | \n综 合 评 分(满 分100分)\n | \n(二)类似业绩评分(5 分)\n | ||
\n三\n | \n综 合 评 分(满 分100分)\n | \n(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方案(30 分)\n | ||
\n三\n | \n综 合 评 分(满 分100分)\n | \n(四)服务质量承诺(满分15分)\n | ||
\n三\n | \n综 合 评 分(满 分100分)\n | \n(五)项目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及人员配置(满分10分)\n | ||
\n三\n | \n综 合 评 分(满 分100分)\n | \n(六)服务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满分 10 分)\n | ||
\n三\n | \n综 合 评 分(满 分100分)\n | \n(七)时间进度计划安排评审评分(满分 15 分)\n | ||
\n四\n | \n定标说明\n | \n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最终磋商报\n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n | ||
\n四\n | \n定标说明\n | \n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通过初审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n综合评分。\n | ||
\n四\n | \n定标说明\n | \n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n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n | ||
\n四\n | \n定标说明\n | \n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应当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的第二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原因也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n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n |
\n委托人:(公章)\n | \n咨询人:(公章)\n |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n(签字)\n |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n(签字)\n |
\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n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n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n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n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n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n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n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n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n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n | \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n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n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n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n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n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n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 |
\n名称\n | \n数量\n | \n型号与规格\n | \n提供时间\n |
\n1. 通讯设备\n | \n | \n | \n |
\n2. 办公设备\n | \n | \n | \n |
\n3. 交通工具\n | \n | \n | \n |
\n4. 检测和试验设备\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名称\n | \n数量\n | \n要求\n | \n提供时间\n |
\n1.临时居住用房\n | \n | \n | \n |
\n2.临时办公用房\n | \n | \n | \n |
\n3.交通道路\n | \n | \n | \n |
\n4.公共设施\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名称\n | \n数量\n | \n要求\n | \n提供时间\n |
\n1. 工程技术人员 \n | \n | \n | \n |
\n2. 辅助工作人员\n | \n | \n | \n |
\n3. 其他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服务范围\n | \n支付的币种\n | \n占合同货币的比例\n | \n对合同货币的汇率\n |
\n | \n | \n | \n |
\n险种\n | \n最低保险额\n | \n保险期限\n | \n其他信息\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人员\n | \n数量\n | \n工日单价\n | \n工月单价\n | \n工日\n | \n工月\n | \n酬金比例\n | \n总价\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支付次序\n | \n支付时间\n | \n支付额\n | \n备注\n |
\n第一次支付\n | \n | \n | \n |
\n第二次支付\n | \n | \n | \n |
\n第三次支付\n | \n | \n | \n |
\n第四次支付\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最终支付\n | \n | \n | \n |
\n序号\n | \n内容\n | \n开始日期\n | \n完成日期\n(服务成果交付日期)\n |
\n1\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序号\n | \n姓名\n | \n年龄\n | \n职称\n | \n执(职)业资格证书及编号\n | \n学历\n | \n专业\n | \n岗位\n | \n派遣时间\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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