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尚志市台风灾后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金额
32.00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0108g240227001
预算金额32.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尚志市台风灾后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尚志市交通运输局以《尚志市交通局关于2023年尚志市台风灾后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尚交发[2023]12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尚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鑫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JT0108G240227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尚志市。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路基防护(挡墙及护坡)14255延米、路侧W板总长33000延米、恢复路面417.5平方米,浆砌片石边沟100延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32,009,328.00元。
2.5标段划分:工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包)编码
标段(包)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1
2023年尚志市台风灾后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建设内容 路基防护(挡墙及护坡)14255延米、路侧W板总长33000延米、恢复路面417.5平方米,浆砌片石边沟100延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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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计划工期:2024年03月30日至2024年09月30日,184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含三级)资质。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qy.hljjt.gov.cn/)中的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最低要求
近3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财务状况。)。
3.1.3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项不低于所投标段控制价金额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④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该业绩的信息截图,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以上四者缺一不可。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5信誉最低要求:
(1)近三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近三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近三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近三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14时30分至2024年03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9时30分;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商务和技术文件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大街364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36600213
招 标 人:尚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黑龙江省尚志市开发区迎宾路1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尚志市东和小镇四号楼1门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xhzbgs2021@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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