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县振东闸以南(桩号44+300~48+200)段主海堤保滩工程(二期)施工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滨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
招标联系人沈效操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雷025-847959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振东闸以南(桩号44+300~48+200)段主海堤保滩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滨海县水利局滨海县振东闸以南(桩号44+300~48+200)段主海堤保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2〕2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80%及地方配套20%。项目法人为滨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滨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二期)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滨海县振东闸以南(桩号44+300~48+200)主海堤保滩工程全长3.9km,位于振东闸至二罾闸之间。本段海堤为2级堤防,保滩顺坝工程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抛石顺坝长3.562千米、抛石丁坝3座、封头坝1座,修复水毁护坡护脚长200米。批复总投资人民币9555万元。本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现对二期工程进行招标。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合同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桩号44+300~45+500、47+300~48+200新建主海堤抛石顺坝保滩工程,顺坝长1762m;(2)新建封头坝1座。对应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65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26日历天,2023年5月26日前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指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海堤治理工程)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提供相关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四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2022年10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T:最高投标限价。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M:剔除无效标(否决投标)后,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
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有效标n≥15时,剔除3个最高报价和3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有效标15>n≥10时,剔除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有效标10>n>5时,剔除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有效标n≤5时,为所有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70万元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29分
B:项目管理机构:3分
C:投标报价:60分
D:其他部分: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
地 址:滨海县水利局
联系人:沈效操
联系电话:0515-690399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沙雷、傅博
电话:025-84795963
邮箱:shalei@jocite.com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振东闸以南(桩号44+300~48+200)段主海堤保滩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滨海县水利局滨海县振东闸以南(桩号44+300~48+200)段主海堤保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2〕2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80%及地方配套20%。项目法人为滨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滨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二期)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滨海县振东闸以南(桩号44+300~48+200)主海堤保滩工程全长3.9km,位于振东闸至二罾闸之间。本段海堤为2级堤防,保滩顺坝工程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抛石顺坝长3.562千米、抛石丁坝3座、封头坝1座,修复水毁护坡护脚长200米。批复总投资人民币9555万元。本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现对二期工程进行招标。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合同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桩号44+300~45+500、47+300~48+200新建主海堤抛石顺坝保滩工程,顺坝长1762m;(2)新建封头坝1座。对应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65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26日历天,2023年5月26日前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指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海堤治理工程)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提供相关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四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附2022年10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T:最高投标限价。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M:剔除无效标(否决投标)后,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
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有效标n≥15时,剔除3个最高报价和3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有效标15>n≥10时,剔除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有效标10>n>5时,剔除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有效标n≤5时,为所有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70万元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29分
B:项目管理机构:3分
C:投标报价:60分
D:其他部分: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赋分项目 | 最高赋分 | 赋分依据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 | 29 | |
1 | 工场布置 | 2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混凝土工程 | 5 |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抛石工程 | 5 | 抛石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土工布铺设 | 3 | 土工布铺设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4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安全管理体系 | 3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环境保护措施 | 2 | 环境保护措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3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资源配置计划 | 2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 | 3 | |
1 | 管理人员配备 | 3 | (1)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和安全员人员配备齐全的得2分,缺一个扣0.4分,提供岗位证书,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 |
三 | 投标报价 | 60 |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98%-100%的(含98%和100%)得60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每高1%扣0.5分;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98%以下每低1%扣0.3分; (4)最低得0分。 上述计算采用内插法,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四 | 其他 | 8 | |
1 | 信用等级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 5 | (1)企业信用等级的分值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本项最高得4分)。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否则不得分。 |
2 | 企业业绩 | 2 | 近5年内(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指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2500万元及以上的海堤治理工程)施工经历,每项工程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相关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3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近5年内(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一次类似工程(指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2500万元及以上的海堤治理工程)作为项目经理的经历得1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相关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四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
地 址:滨海县水利局
联系人:沈效操
联系电话:0515-690399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沙雷、傅博
电话:025-84795963
邮箱:shalei@jocite.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