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45.3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p-ncx-2022-jc004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公司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联系人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先生13879100021
中标公司镇江威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5.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P-NCX-2022-JC004(招标文件编号:CP-NCX-2022-JC004)
二、项目名称: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镇江威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镇江新区大港华阳路268号
中标(成交)金额:45.3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镇江威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县农业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荣、黄伟、杨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斗柏路489号
联系方式:潘主任 13870908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319号塔城商会1102楼
联系方式:万先生 13879100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 13879100021
目录二○二二年八月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NCX-2022-JC004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0(二)采购人和供应商8(一)前附表6二、供应商须知6一、磋商邀请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文件3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及详细技术要求29★三、合同格式(文本)25(七)授予合同21(六)磋商17(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6(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
一、响应承诺函37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6五、评审标准32(三)商务条款30(二)设备详细技术参数29(一)采购需求一览表29
七、资格证明文件44六、响应货物技术文件43五、商务条款响应材料42四、技术要求响应材料41三、分项报价表40二、报价表39
项目概况一、磋商邀请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十、对应评标标准所提供的得分文件材料56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5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单位相关证明52
预算金额:46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NCX-2022-JC004一、项目基本情况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NCX-2022-JC004)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总价(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兽用消毒剂 | 1 | 批 | 46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消毒药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四、响应文件提交3、方式: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1、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2消毒药供应商是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兽药经营许可证且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地区合法销售证明文件,以及生产企业的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六、公告期限2、地点:南昌县李埠南路塔城商会1101室1、时间:2022年8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地点:南昌县李埠南路塔城商会1101室1、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代收代付,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地址:南昌县境内采购人联系电话:13870908990采购联系人:潘主任采购人名称: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供应商须知电话:13879100021项目联系人:万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879100021详细地址:南昌县李埠南路塔城商会1101室
2、适用范围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所需资金为财政性资金。1、资金来源(二)采购人和供应商(一)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P-NCX-2022-JC004采购人名称: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联系人:潘先生采购人联系电话:13870908990联系地址:南昌县境内 |
2 |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关于报名: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后将报名截图提供发送至邮箱(5157572@qq.com)。说明:供应商对提供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评审时,将由评审专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
3 | 磋商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之前,向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账通过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南支行,账号:791909940110108;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注: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4 | 磋商有效期:磋商日期截止后90天 |
5 |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
6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磋商邀请” |
7 | 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磋商邀请” |
8 | 付款方式:详见“商务条款” |
9 | 交货时间及地点:详见“商务条款” |
10 | 成交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即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
11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1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微企业且提供有效文件享受价格折扣。11.3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有效文件享受价格折扣。11.4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
12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方法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的,参加评审、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的认定:12.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参加评审。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均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12.3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所有产品。 |
13 |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13.2 符合磋商文件和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13.3 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13.4如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或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以高的标准进行验收。13.5 若所供设备属于国家 3C 强制认证产品或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响应时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强制认证规定的设备,交付设备时须将相关通过认证的证明材料交给采购人,作为验收材料的组成部分。 |
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陆仟柒佰伍拾元整(¥6750.00)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15 | 诚信投标、履约:供应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争,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等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3.4“货物”是指供应商供应的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燃料、货物、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供应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强制CCC认证、强制节能认证)的货物,并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代理机构,即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1“采购人”详见“磋商邀请”。3、定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邀请”。5、合格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4、采购方式3.5“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5.6.2信用信息要求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供应商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证据编入响应文件。5.6.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进行查询。5.6关于供应商信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5关于不良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4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6.3除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止,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有关磋商的事项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6.2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6.1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6、禁止事项5.6.3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7.1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部分,各部分内容如下: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进行磋商,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注: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所投货物及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第七部分: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第五部分:评审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览表及详细技术要求
8.5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函确认,采购采购机构将视为其认可修改内容。8.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磋商文件使用语言及计量单位9.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相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2供应商须按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要求后编写磋商响应文件。9、磋商响应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2)报价表(1)响应承诺函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0.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使用中文。
(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单位相关证明(7)资格证明文件(6)响应产品技术文件(5)商务条款响应材料(4)技术要求响应材料(3)分项报价表
(一)所属行业:工业。12.1.1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所属行业及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12.1所投货物(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的1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0)对应评标标准所提供的得分文件材料(9)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表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2.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2.1.2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12.1.6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1.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货物,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证明文件”)1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12.2.3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货物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证明文件”)12.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2.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12.4.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12.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证明文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1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2.4.7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4.6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12.4.5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12.4.4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12.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1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4.1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4报价货币必须以人民币报价结算。13.3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13.1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一览表及设备参数要求》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并体现在响应文件中,不得仅对本次采购项目的部分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13.2报价应以包括涉及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包括为完成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包装、运输、关税、培训、检验、税费及售后等一切费用。13、报价
(2)所投货物及服务验收时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所投货物及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5.2所投货物及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5.1供应商应提交其所投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证明所投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4.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磋商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
16.2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6.1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6.1所有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可凭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凭据。16、磋商保证金:15.3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等标准和技术要求仅起参照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磋商中选用替代的标准和技术参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原技术规格并使采购人满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考牌号或者分类号作为评审时确定无效响应的取舍标准。(4)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3)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所投货物及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所投货物及服务的具体参数和内容。
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保证金按原渠道退回。(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1)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16.4保证金退回:16.3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的保证金因转帐信息填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17、磋商有效期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含有虚假内容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8.3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规定填写并打印一式叁份(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18.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打印。18.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供应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附件载入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制。全套磋商响应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制页码。18、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2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7.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日期截止后90天。
19.3文件袋须密封,且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均可),且应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9.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以无线胶装的形式胶装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正本和两份副本封装入文件袋中。19、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8.5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供应商或全权代表的盖章或签字。18.4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或加盖印章,否则其磋商有可能无效。
(六)磋商19.8供应商在磋商截止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拒绝接收。19.7如果本项目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9.6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并登记。19.5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造成误投或过早启封,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9.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2.1拆封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采购人的委托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拆封响应文件。22、磋商程序本项目以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先后为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磋商顺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并推荐负责人。在整个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将负责对全部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及评审工作。20、成立磋商小组
(1)未提交磋商响应书;22.3在初审时出现下列情况者,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初审通过的供应商方能进行下述的磋商程序并参与综合评审。(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必须要满足的技术要求和必须要满足的商务条款要求;(6)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5)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4)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3)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未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9)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8)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相互之间串通,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磋商的;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7实质性响应:初审通过且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标注★号的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22.6磋商过程中实质性修改:
(4)若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变动,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提交响应文件中的首轮报价,否则,最后报价无效,以提交响应文件中的首轮报价为准作为评审依据。(3)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即为合同成交价,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能够详细阐明技术和服务要求,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9最后报价22.8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23.1评审原则及评审要求:23、综合评审(6)在评审现场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若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且未做出书面说明的,将视为同意将上一轮提交的响应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25、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2评审标准:详见第一章第五部份23.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小组对全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4)磋商小组在进行价格打分时,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审时计分方法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26、评审工作纪律25.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25.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25.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5.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25.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7.2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27.1接受响应文件后,直至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内容,其间所进行的程序及内容均予保密,磋商小组等相关人员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磋商相关信息。27、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6.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6.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6.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文件。27.3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结果,将成交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公告。29、成交结果公告28.1本项目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相同品牌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以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如出现报价相同、评审得分相同的,则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确定成交供应商(七)授予合同
32、质疑和投诉采购人将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评审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专家或第三方机构的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验收3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成交通知书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自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逾期提出或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超过一次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2.1质疑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质疑函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起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需在邮寄或快递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收件单位,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进行符合性检查,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供应商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补正材料,供应商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外文的,质疑人应当提供中文简体字译本,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质疑函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允许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质疑人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②质疑书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③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④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的;⑦提出质疑的日期。⑥质疑人参加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包含报名回执、公司营业执照等)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④事实依据;
3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成交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应派全权代表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签订合同供应商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质疑答复函之日起或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及程序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32.2投诉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只能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供应商向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出答复。
34.2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电汇。34.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回其全部磋商保证金。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采购代理服务费33.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的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的排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33.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提交一份合同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退回其磋商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35、适用法律账号:791909940110108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南支行账户名称: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乙方(成交供应商):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三、合同格式(文本)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36、解释权
4、“乙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成交供应商。3、“甲方”是指购买相关货物或服务的采购人。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一、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受甲方委托,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对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于2021年月日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报价表)2、项目名称: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二、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的活动。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
2、交货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商务条款”1、交货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商务条款”四、交货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商务条款”三、付款方式4、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2、知识产权: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商务条款”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转包、分包。六、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商务条款”五、安装调试及验收
6、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4、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如委托)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2、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如委托)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1、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如委托)在验收时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或服务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十、税费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采购代理机构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期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甲方将视情况在延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0.5%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第九条规定处理。八、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终止合同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一、诉讼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三、破产终止合同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完成的类似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服务;1、甲方在供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除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六、计量单位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五、通知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十四、合同修改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七、适用法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或全权代表:或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名称及公章:乙方名称及公章:附:乙方报价表
注:以上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范本文件,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承诺更优的以响应文件承诺为准),包含付款方式、交货时间、质保等内容。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说明:以下产品详细技术要求全部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响应或优于,(二)设备详细技术参数注:本项目的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且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四、采购需求一览表及详细技术要求
详细采购清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二氯异氰脲酸钠粉 | 3 | 吨 |
2 | 浓戊二醛溶液 | 7 | 吨 |
3 | 溴氯海因粉 | 1 | 吨 |
4 |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 | 1 | 吨 |
5 | 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泡腾片 | 0.3 | 吨 |
6 | 一次性防护服 | 1500 | 件 |
7 | 一次性口罩 | 3000 | 只 |
8 | N95口罩 | 500 | 只 |
9 | 一次性采血盛血器5ML | 3000 | 支 |
10 | 一次性采血盛血器10ML | 1000 | 支 |
11 | 采样棉签 | 3000 | 支 |
12 | 一次性手套 | 3000 | 双 |
13 | 大动物扑杀器 | 2 | 台 |
1.1免费保修期:最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0个月。1、售后服务说明:商务条款为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全部响应或优于,否则为无效响应。(三)商务条款否则为无效响应。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具体描述 |
1 | 二氯异氰脲酸钠粉 | 主要成分:二氯异氰脲酸钠;包装规格:500g/袋;按有效氯(Cl)计算20%;产品易于储存,有效期24个月;所投消毒药产品必须为同一生产厂家。 |
2 | 浓戊二醛溶液 | 主要成分:戊二醛;包装规格:500ML/瓶;含量20%;产品易于储存,有效期24个月;所投消毒药产品必须为同一生产厂家。 |
3 | 溴氯海因粉 | 主要成分:溴氯海因;包装规格:250g/袋;含量:20%;产品易于储存,有效期24个月;所投消毒药产品必须为同一生产厂家。 |
4 |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 | 主要成分: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包装规格:500g/瓶;含量:有效氯不得少于10%;产品易于储存,有效期24个月;所投消毒药产品必须为同一生产厂家。 |
5 | 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泡腾片 | 产品主要成分: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含量:以有效氯计10%;包装规格 :片剂,1g/片,500g/瓶,24瓶/箱;产品易于储存,有效期24个月;所投消毒药产品必须为同一生产厂家。 |
6 | 一次性防护服 | 符合以下欧洲标准:Type 5 EN ISO 13982-1 干燥微粒防护服;Type 6 EN 13034 轻微喷溅防护服;EN14126 传染性介质防护服;EN1073-2 放射性微粒防护服 - 2级;EN1149-1 抗静电防护服;DIN 32781 - 杀虫剂防护服,通过CE认证。抗液体穿透性能优异,能防护小至0.01微米的微粒;透气的多微孔PE复合膜减少热应力的产生;不含硅酮,适合喷漆作业;优化体型穿着更舒适、抗静电; |
7 | 一次性口罩 | 无纺布片料,三层经环氧乙烷灭菌处理,无菌消毒密封包装,一次性使用。 |
8 | N95口罩 | KN95过滤级别,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如雾霾飞沫,血液,体液,微生物,及某些污染物 |
9 | 一次性采血盛血器5ML | 为了减少血液样本采集过程中的重复性操作,简化操作步骤,进而实现采血与检验一体操作,它以其独特的三合一设计(针筒、试管、保存管)相比传统的注射器采血方法更加先进,合理。逆时针旋转除去芯杆,除去锥头座,即可当试管用。 |
10 | 一次性采血盛血器10ML | 为了减少血液样本采集过程中的重复性操作,简化操作步骤,进而实现采血与检验一体操作,它以其独特的三合一设计(针筒、试管、保存管)相比传统的注射器采血方法更加先进,合理。逆时针旋转除去芯杆,除去锥头座,即可当试管用。 |
11 | 采样棉签 | 经环氧乙烷灭菌 |
12 | 一次性手套 | 优质天然橡胶制造,使用生物玉米粉,粉末量低且分布均匀。经环氧乙烷灭菌,不分左右手。弹性好,柔软,舒适,质感佳。广泛应用于医疗检查,伤口处理,卫生防护,制药等 |
13 | 大动物扑杀器 | 输入电压:220V输出电压:220-265V箱体尺寸:500x300x380(mm)扑杀枪尺寸:∅25x1100(mm)导线长度:7m环境温度:0℃-40℃箱体净重:24kg电击枪重:0.3kg/支安全规定:GB4943-1995工作时间:充电后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扑杀300头猪左右)带电连续操作时间≥50小时适用范围:猪、牛、羊、马等大中型动物 |
3、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根据每批次实际数量予以分批提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付款方式1.5在质保期内,如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在2小时内做出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如因不能响应并解决而给采购人带来的问题由供应商全权负责。1.3货物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2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原厂商出厂正宗原装合格产品、全新从未使用过且保存完好的,如发生所供商品与磋商时承诺的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3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坏或其它质量问题,其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负担。4.2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否则不予验收。4.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未经拆封原厂包装产品,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磋商文件中提出的要求。4、验收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2)因培训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供应商必须对其所提供的产品相关操作技术进行免费现场培训,以满足采购人在日常存储、使用、操作等方面的需求(如某单个产品有特殊要求,须按采购人要求单独进行培训)。5.2培训要求5.1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软件产品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5、其他要求4.4采购人不再支付最终报价以外任何费用。
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以上评审的所有材料如有虚假,经核实,没收磋商保证金,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评审标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小组对全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详见下。五、评审标准
项目细则 | 评议内容 | 分值 |
价格评议10分 | 价格得分满分为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报价偏低处理:评审专家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专家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0分 |
技术评议55分 | 技术要求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详细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如有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响应及偏离说明表”。 | 20分 |
技术评议55分 | 产品优越性1、供应商提供的消毒药产品中能灭杀小反刍兽疫病毒的报告,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自2019年以来省级及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所或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灭杀报告,报告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的消毒药产品中能灭杀蓝耳病病毒的报告,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自2019年以来省级及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所或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灭杀报告,报告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3、供应商提供的消毒药产品中能灭杀禽流感病毒的报告,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自2019年以来省级及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所或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灭杀报告,报告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4、供应商提供的消毒药产品中能灭杀布鲁氏杆菌病毒的报告,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自2019年以来省级及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所或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灭杀报告,报告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5、供应商提供的消毒药产品中能灭杀非洲猪瘟病毒的报告,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人取得国家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区域实验室(名单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38号)出具的投标产品对非洲猪瘟病毒杀灭效果的合格检测报告,报告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检测报告以单位公章或检测专用章为准,没有公章或检测专用章的此项不得分。6、供应商提供产品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兽药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CMA标志投标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1份得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自2019年以来兽药检验监督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25分 |
技术评议55分 | 服务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方案中包含供货方案、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且内容清晰、措施合理的,得10-7分,内容比较清晰、措施比较合理的,得6-4分,内容不清晰、措施不合理的,得3-1,不提供不得分。本项目最多得10分。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方案进行横向对比。 | 10分 |
商务评议35分 | 商务条款响应情况供应商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商务条款要求的得15分,如有一项不满足则响应无效。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商务响应及偏离说明表”。 | 15分 |
商务评议35分 | 企业资信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在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系列/OHSAS18001或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系列/ ISO14001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种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得2分,最多得6分,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6分 |
商务评议35分 | 企业能力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问题,消毒药产品为同一生产厂家得5分,不为同一厂家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分 |
商务评议35分 | 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情况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01月0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3分,最高得9分。评审依据: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1)合同复印件。包括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2)验收报告复印件。(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须由用户盖章确认。(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 9分 |
一、响应承诺函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
(3)分项报价表(2)报价表(1)响应承诺函1、我方愿意提交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两份,含:根据贵方“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为CP-NCX-2022-JC004)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致: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表(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单位相关证明(7)资格证明文件(6)响应产品技术文件(5)商务条款响应材料(4)技术要求响应材料
6、我方声明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同意被没收全部磋商保证金。5、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已详细审阅磋商文件,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均具有约束力,并按时到场参加磋商。(10)对应评标标准所提供的得分文件材料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磋商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名: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分项报价表日期:供应商(公章):二、报价表
项目名称 | 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CP-NCX-2022-JC00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 |
响应文件份数 | 副本:两份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 大写: |
磋商保证金 | 形式: |
首次报价 | 报价(大写): (小写)¥: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单项总价 | 是否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1 | ||||||
2 | ||||||
3 | ||||||
总计(大写人民币 ) | (¥ ) |
供应商(公章):4、在发布成交公告前,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最后报价的报价明细表,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下浮比例对明细报价进行相应调整,由此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表相关内容应当与《报价表》一致,否则以《报价表》内容为准。空格不够可加格填写。2.供应商必须按表格要求填写,国产货物须标明货物的生产地,进口货物须标明生产国家。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说明:
注:1、本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详细技术参数”逐项对照填写,注明正、负偏离或无偏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四、技术要求响应材料日期: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五、商务条款响应材料日期:供应商(公章):4、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3、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如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承诺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却在偏离情况中作“满足”、“无偏离”、“正偏离”等满足采购要求的承诺时,经磋商小组认定后,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如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承诺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却在偏离情况中作“满足”、“无偏离”、“正偏离”等满足采购要求的承诺时,经磋商小组认定后,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注:1、本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对照填写,注明正、负偏离或无偏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六、响应货物技术文件日期:供应商(公章):4、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说明:以下为资格性评审,不符合则响应无效。七、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招标前3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提供材料说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释义: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合法有效授权,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供材料说明: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单位)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我公司(单位)在完全理解本项目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我公司(单位)成交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考)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备注:1、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两个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资格证书;(2)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简要报表附注。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个人所得税除外);(如在此时间范围内未发生应税收入,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4.1缴税的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日期:供应商(公章):
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无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申明函(参考)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和失信记录的证明文件: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盖章的往来社保账户的缴费单据);4.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供应商(公章):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应标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2、我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有效日期与本公司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物资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项目编号:CP-NCX-2022-JC004),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致: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日期: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签发日期:全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7.1消毒药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人在磋商现场须出具身份证明原件进行身份核验。全权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全权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全权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全权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2、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格式);说明: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条件的供应商不需提供此项证明资料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单位相关证明8、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2消毒药供应商是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兽药经营许可证且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地区合法销售证明文件,以及生产企业的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成交供应商享受本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相政策的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转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转包)给大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企业。2、供应商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成交供应商享受本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相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注意:4、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包含页码)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用标识标明产品所在位置),并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格式);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_________(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属于___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______1._________(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说明:所投货物不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不需提供此项证明资料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而且保证所有填写内容是真实和准确的。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 |||||
地址 | |||||
成立时间 | 经济类型 | 主管部门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职务 | |||
全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职务 | |||
工商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是否依法纳税 | |||
是否参加社保 | 电话 | 传真 | |||
经营范围 | |||||
近三年以来成交的类似业绩 |
供应商名称:资格性评审及技术、商务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温馨提醒:为了利于评审专家快速、准确地对响应文件进行审阅、评分。建议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评审办法的内容逐条列明下表,否则有可能因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杂乱无序造成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分。供应商根据技术评议和商务评议得分内容,按顺序编制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不得分。十、对应评标标准所提供的得分文件材料2.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资格性评审 | 资格性评审内容 | 响应情况 | 详见页码 |
资格性评审 | |||
资格性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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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议 | 技术评议评分内容 | 响应情况及得分 | 详见页码 |
技术评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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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议 | 商务评议评分内容 | 响应情况及得分 | 详见页码 |
商务评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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