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民俗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已由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12-500242-04-05-34606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桃花源街道办事处,项目代建业主为酉阳县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桃花源街道办事处,项目代建业主为酉阳县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3-12-08 17: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民俗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已由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12-500242-04-05-34606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桃花源街道办事处,项目代建业主为酉阳县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桃花源街道办事处,项目代建业主为酉阳县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小坝片区花园村十组、十一组、十三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拟修建6m宽道路1858.67m,北侧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14m(3m人行道+4m车行道+4m车行道+3m人行道),道路全长583.60m,沥青路面;室外排水管网 5834.17m,给水管网 2642.56m,箱式变电站3台,景观灯111盏等,完善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813.7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827.399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一期的平基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灯、箱式变电站、室外排水管、给水管网、铺装工程、小区道路等及二期的市政道路、配套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其中:一期项目建设工程为365天,二期项目建设工期为365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桃花源街道办事处、酉阳县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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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168-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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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冉老师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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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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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400030 | |
联系电话: | 023-75552581、023-75530132 | 联系电话: | 023-6545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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