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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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9号学生宿舍及室内体育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9号学生宿舍及室内体育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及补遗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1:问: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要求中的曳引系统:无齿轮曳引机(碟式马达)及部、组件,据市场了解一线品牌中只有一家品牌能够满足要求,那么本次招标还有什么意义?建议修改为无齿轮永磁同步曳引机。 回复:本条要求已做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质疑事项3.1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向使用单位供货的满足下列要求的电梯供货(含安装)业绩。这个业绩要求中的使用单位是否具有唯一指向性?即此次投标人必须是与贵单位合作过的单位才可以参与此次投标,否定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参与机会? 回复:业绩要求中提到的使用单位为投标业绩中电梯的使用单位,并非特指本项目招标单位。 问题3: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目前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以上情况,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提问二: {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形式评审要求?。 回复:1、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对投标保证金的评审属于响应性评审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名处不论是本人手写签名或是盖法人签字,只要纸质保函真实、合法、有效均可,不会因此在形式评审中被否决投标。 问题4:经查;“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目前处于出质状态且该公司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有被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高风险企业。请问我司开具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会不会废标?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5: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目前有{重庆交通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以上情况,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问题6:技术底坑深度6000mm(电梯不到-1楼),根据图纸所示,电梯基坑在-1楼,但-1楼不停层,该方案无法过技检,有如下两种方案选择 1、若-1楼不停层,建议将底坑提升至1楼悬空,按对重加安全钳处理 2、若底坑无法抬升悬空,建议-1楼开电梯门洞,后续通过其他方式调整不停-1楼。 回复:本条要求已做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7: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1.根据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参数一览表:“
”调整为:“
”、 “
”调整为:“
”、“
”调整为:“
” 招标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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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