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重)质疑答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wz[2023]005
预算金额318.0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温州市锦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卢新明 联系电话:13705779720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桥儿头新村金菊组团13幢103室

邮编:325000

贵公司关于对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重)(项目编号:GZWZ[2023]005),标项一中标供应商漳州市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标项二供应商温州富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标项三供应商温州市黄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结果质疑函,本单位于2023年4月21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现对质疑函作如下答复:

质疑内容1: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重)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评审专家不专业,特别是两次投标都出现评审的陈毅和吴长兴专家,这两个人在评标过程中,违规、违纪、偏向性打分,没有专业性、可行性,只有偏向中标意向单位。标项一中标供应商漳州市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报价文件中第3页中第4项中:其他(包括化粪池抽运、无主装潢垃圾清运费、小广告清理费等其他所有费用)21532348.23元,已超过采购预算限价17944414.19元,属于无效标,中标无效。标项二中标供应商温州富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报价文件中第3页中第4项中:其他(包括化粪池抽运、无主装潢垃圾清运费、小广告清理费等其他所有费用)3300000元,已超过采购预算限价3180469.8元,属于无效标,中标无效。标项三中标供应商温州市黄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报价文件中第1页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叁拾万元零伍角,与报价文件中第3页投标总价26300000.5不一致,属于无效标,中标无效。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次采购评审专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专家系统)上随机抽取。经查看,陈毅和吴长兴两位评审专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了评审,并未发现其违规、违纪、偏向性打分的情况。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包括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的其他(包括化粪池抽运、无主装潢垃圾清运费、小广告清理费等其他所有费用)报价要求,均没有设置最高限价,所以标项一中标供应商漳州市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标项二中标供应商温州富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包括化粪池抽运、无主装潢垃圾清运费、小广告清理费等其他所有费用)报价金额不存在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情况。

本采购项目标项三中标供应商温州市黄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大写金额贰仟陆佰叁拾万元零伍角与小写金额26300000.5元已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没有存在无效标或废标的情况。

质疑内容2: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重)(项目编号: GZWZ [2023]005),在抽取专家时,为什么不规避掉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编号: GZWZ [2022]015)的评审专家,两次都出现了陈毅和吴长兴,该两名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主观分意向单位明显,而且在上一次的评审过程中,出现废标项的点,就是陈毅和吴长兴作出的决定"不询标",导致整个项目全废,造成了第一轮中标人损失惨重,因此本项目重投抽取专家的规则属于招标代理公司违规违纪,为意向中标人获取中标资格。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次采购评审专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专家系统)上随机抽取;政府采购库里的评标专家依法参加项目的评标工作,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该专家不能再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评标工作;故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抽取专家事宜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经15名专家评审打分确定各中标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无违规违纪等情况。

特此答复

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附件信息:

  • 质疑函.pdf

    7.1 M

  • 质疑答复函.pdf

    88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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