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上海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工程—10号线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stjt-jkgz-2024-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慧萍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晨君133860276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
公告编号 | ZX-STJT-JKGZ-2024-01 | 截止日期 | 2024-10-12 |
招标代理 |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1.招标条件
2023年度上海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现对该工程的10号线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虹桥火车站站-新江湾城站,航中路站-龙溪路站)于2010年4月开通全长36.95公里,是一条经过中心城区全地下的轨道交通线路,共设31座车站,其中换乘车站10座,设吴中路主用控制中心(含车辆段)、西藏北路备用控制中心。
10号线二期工程(新江湾城站-基隆路站)于2010年11月开通全长10.09公里,共设6座车站,其中1座地下车站、5座高架车站,设港城路车辆段。
10号线一期、二期均设置有综合监控系统,由南瑞提供系统软硬件。既有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体系结构,采用三级(COCC、OCC、车站)管理、三级(控制中心、车站、现场)控制的运行方式。10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深度集成了变电所综合自动化(SCADA)、设备监控系统(EMCS),与广播系统(PA)、安全技术防范系统(CCTV)、乘客信息系统(PIS)、门禁系统(ACS)操作界面集成,与屏蔽门(PSD)、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时钟系统(CLK)、信号系统(SIG)及通信网管(ALM)等系统进行互联。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虹桥火车站站至新江湾城站,航中路站-龙溪路站的共计31个车站、吴中路停车场、吴中路主用控制中心(含与二期中央级接口调整)、西藏北路备用控制中心的综合监控系统以及本工程实施引起的换乘站、集成互联系统接口等相关配套系统的集成及设备供货。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一套完整的综合监控系统,负责主持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包装运输、仓储保管,完成工程的详细设计配合、软件开发、指导施工安装、调试、系统联调(完成相关系统之间的接口和协调,所提供设备(系统)的总体功能和性能指标须满足轨道交通运营要求),直至交付使用。提交必须的工程文件资料,提供相应的人员培训;负责试运行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修补缺陷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2.3 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4年11月30日开工,2026年10月31日竣工并通过验收,交货日期具体以招标单位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指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轨道交通智能化集成或者类似业绩;
3.4 投标人须具备系统设备供货、设计配合(含系统设计、接口设计)及系统集成能力;
3.5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8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10月12日 9:30:00时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16791770@qq.com,联系人:刘晨君 联系电话:13386027672),并电话或邮件联系招标代理进行远程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体现为准,若无法体现则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邮件标题中须列明投标项目及单位名称,邮件正文中须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2号会议室
6.4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授权委托书”、“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8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hcpe.cn/)的电子交易平台-招标公示公告-招标服务(非依法必招)、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恒通路222号2211室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张慧萍
电 话:(021)63189188
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光新路88号13A层
邮 编:200061
联 系 人:刘晨君、陈峰
电 话:13386027672、13816326464
传 真:(021)63059907
电子邮件:1167917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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