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5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城南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委托,就嵊州市城南新区(三江街道)房屋拆除和渣土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ZT-F190306WLX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 期限 |
面积 |
预算价(元)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平方米) |
备注 |
1 |
房屋拆除和渣土清运 |
自签订合同后1年 |
暂定40万平方米 |
5920000.00 |
14.8元/平方米 |
本工程投标总价最高限价592万元,风险控制价为503.2万元(最高限价的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供应商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
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2、特定条件: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屋拆迁或房屋拆除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牵头人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屋拆迁或房屋拆除的单位;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4 月 15 日至2019年 4 月 22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报名表。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 元。
投标人应于2019年 5 月7 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交至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到账为准)
户 名: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8509007880140000007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 5 月8 日 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5 月8日9时30分整在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3、本公司不提供停车场地,各供应商请提前将车停至附近停车场(北直街越王珠宝对面老电影院内、北直街嵊州剧院内、国商大厦停车场内、市心停车场内)。
十二、业务咨询:
嵊州市城南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国桥
联系电话:0575-83179919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璐幸
联系电话:0575-83018232
嵊州市城南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15.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