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丰县国有企业在线监督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9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521-2024-02636
预算金额191.5万元
招标公司海丰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0660-6622990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660-33331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丰县
项目编号:441521-2024-02636
项目名称:海丰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15,072.3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丰县
采购包预算金额:1,915,072.3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海丰县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15,072.31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可使用总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资质、人员资质等信息,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财政局
地址:海丰县海城镇海银路(海丰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660-662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1
联系方式:0660-3333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0-3333133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
海丰县国有企业在线监督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2024111402).zip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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