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项目-1标段
金额
172.3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nnbz00046
预算金额172.3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0551-870113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招标计划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保证金退款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项目-1标段
项目法人: 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
立项批文名称: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发改委备案表 项目审批单位: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4-02-06
公告正文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项目-1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发改委备案表,2311-340124-04-05-392037

1.4 招标人: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项目-1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BZ0004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BZ00046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

2.6 建设规模: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庐江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CZHX-QT-06#弃渣场面积3210.186亩,CZHX-QT-08#弃渣场面积2178.918亩。

2.7 项目投资估算:172.34万元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止。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项目现状地形测绘(含现状土壤调查与检测)、可研报告、整体初步规划设计、设计咨询、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含组织专家评审、变更备案)、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后期:竣工图测绘、项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报验材料编制等业主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5 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个合同金额120万及以上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或土地整治规划或高标准农田设计或水利工程类设计)设计项目

注:类似项目不包含水库、大坝、水电站工程设计。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 3.1.1.1要求,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 3.1.1.2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4 条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 至2024年02月27日09:00。

5.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011303。

5.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编:231500

联系人:刘工

话:0551-8255213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话:0551-8701130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 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819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7823963085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904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04334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4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2-06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2-06
    0天0小时5分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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