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YC2024-GZ-G007-1品目二]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2024年第二批检测设备合同公示
金额
59.8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yc2024-gz-g007-1
预算金额59.87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欢0797-8388294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泰州高怡商贸有限公司59.87万元
中标联系人-15961411477
公告正文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项目编号:JXYC2024-GZ-G007-1 品目二 设备名称: 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2024年第二批检测设备 品目二 甲方(采购单位): 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 乙方(供货单位): 泰州高怡商贸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 乙方(供货单位):泰州高怡商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 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招、投标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部分: (1)合同条款; (2)设备需求一览表; (3)投标报价表; (4)投标过程答疑函;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三、设备、数量及金额:
序号 货物名称 厂家/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超声多普勒 胎儿测量仪 检测装置 麦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麦科仪 北京 FS-3 1 140000.00
2 输液设备分 析仪 科迈(常州)电 子有限公司/福 纳科 江苏常州 IDA6-2 1 82000.00
3 血液透析校 准装置 杭州欧际科技 有限公司/欧际 浙江杭州 IBP-HDC 84 1 85000.00
4 便携式挥发 性有机气体 检测仪 青岛路博建业 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青岛路博 山东青岛 V0C-8000 1 75000.00
5 机动车驻车 制动性能测 试装置校准 装置 广州市腾畅智 能科技有限公 司/广州腾畅 广东广州 TC-ZCJZ01 1 56000.00
6 建筑工程类 校准装置 江苏铨仪计量 科技有限公司 等/江苏铨仪等 江苏无锡 QYSJ-1A等 1 160700.00
合同金额(含税):¥5987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柒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剩余5%尾款(如市财政局有特殊要求,可提前支付),不计 利息。 五、履约保证金:乙方还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 性无息退还。 六、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8号,甲方指定实验室。 联系人:钟欢 联系电话:0797-8388295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将货物送至用户指定地点。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 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运输途中货物 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交货,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 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并须在验收时提供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同时提供计量检测机构资质证明)和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验收标准:参照投标文件,并且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涉及进口产品 的,应根据甲方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验收要求,提供相应文件。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 损件。 9.验收时需提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同时提供计量检 测机构资质证明)。 七、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免费质保一年,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的上门全免费保修服务(包括部件更换与技术服务)。 2.乙方提供7x24时售后服务热线,且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并于12小时内委派专业人员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售后服务,如需大修,乙方免费提 供备用机,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所供应的仪器设备免费升级到最新操作系统。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 为全新未用过的,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 追索查阅,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5.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提供技术人员的现场技术培训,内容须包括设备的 工作原理、数据处理、使用方法、日常维护、一般常见故障的排除措施等,培 训时需提供完整的中文培训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安 装调试方法和维修指南等(现场培训最少要保证每台设备均有2名仪器操作人员 能正常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同时,乙方免费提供人员到已建项目法定计量技 术机构培训并取得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名额数量为10人次。 6.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甲方。 八、责任与义务 1.乙方人员在甲方场所对设备进行调试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 2.乙方须为乙方人员购买足够保险,且承担乙方人员的一切工伤。因乙方 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责任。 3.乙方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及餐旅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 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 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 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 合同设备的义务。如迟延交付违约金达到违约金最大限额,乙方仍无法供货,甲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须支付延迟供货违约金外还须承担给甲方带来的 一切损失,并额外支付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 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赣州市,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照法律规 定,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履约地为赣州市,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 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 泰州高怡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0797-8388294 联系电话:1596141147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开户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 开发区支行 泰兴市大生支行 履约保证金收款帐号:14032801040016381 帐号:3210250171010000026499 基本账号:1403280104001603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700MB1J9646XB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1NNU349E 签订日期:2025年1月2日 签订日期: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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