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餐饮油烟检测仪和噪声检测仪采购成交公告
金额
3.5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8/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dec-a20181162
预算金额1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先生0371-68865936
中标公司河南鸿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餐饮油烟检测仪和噪声检测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先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餐饮油烟检测仪和噪声检测仪采购
招标编号:XDEC-A2018116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采购餐饮油烟检测仪和噪声检测仪,具体采购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本次采购分为两个包:包件1:餐饮油烟检测仪;包件2:噪声检测仪
4、预算资金:包件1:196000元;包件2:36200元;
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6、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采购过程中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三、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日期: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28日
四、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18年11月29日
询价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一楼会议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询价小组名单:杨满荣 、丁捍卫、董国辉
定标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五、成交信息
包件1: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鸿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院2号楼2单元1层17号
成交金额:192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包件2: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鸿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院2号楼2单元1层17号
成交金额:352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 86198789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曙光路与电厂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一标段:5000元,二标段:1000元。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点击下载]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餐饮油烟检测仪和噪声检测仪采购
招标编号:XDEC-A2018116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采购餐饮油烟检测仪和噪声检测仪,具体采购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本次采购分为两个包:包件1:餐饮油烟检测仪;包件2:噪声检测仪
4、预算资金:包件1:196000元;包件2:36200元;
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6、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采购过程中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三、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日期: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28日
四、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18年11月29日
询价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一楼会议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询价小组名单:杨满荣 、丁捍卫、董国辉
定标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五、成交信息
包件1: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鸿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院2号楼2单元1层17号
成交金额:192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包件2: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鸿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院2号楼2单元1层17号
成交金额:352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 86198789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曙光路与电厂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一标段:5000元,二标段:1000元。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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