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升级工程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升级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50000.00元
三、拟采购的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399号天府新谷9号楼2单元5楼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
我中心信息网络平台于2011年由四川川大软件工程研究所负责建设。至今已发展成为集房屋交易、档案管理、网上签约、维修基金管理、房地产交易数据实时采集上报等多功能多模块于一身的综合性管理平台,现在无法充分满足我中心信息备案需求,必须对其进行深度应用才可以更好的开展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业务工作。
本系统建设之初为32位系统,目前操作系统均为64位系统,为确保该平台升级改造后,既能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又能优化中心运营业务流程和各经营数据的完整统一,同时也为了保证系统兼容性、数据稳定性、内控安全性等,避免新旧系统之间可能产生的各种不一致形成的差错,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在原有平台的基础上做平滑升级,保障历史数据平滑迁移,确保经营数据的准确性,
现有青神县网上签约服务平台上已有百余家各类交易主体在此平台注册并办理相关业务,现有数据量大,交易业务数据10余万条。维修基金平台有5万余条维修基金数据。为了保证历史数据保密安全,以及平台升级采购成本的考虑,避免重复建设带来的影响和资源浪费及衔接风险的需要,决定在现有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
我中心于2019年7月11日收到青神县公安局通知,该平台存在多项不合格行为,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要求我中心停止网签业务,限期整改。填补原有系统设计漏洞,按要求修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项功能。
原供应商四川川大软件工程研究所开发的该系统于2018年5月被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且该系统开发和维护人员一并转入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为保证系统的连续性、兼容性、安全性、可靠性,拟由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格供应商提供升级整改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且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曾先生,13890352777
地 址: 青神县建设路
财政部门:青神县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女士,028-38810086
地 址:青神县城北路48号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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