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构建(业务办公信息服务能力包和某网全域通部分)招标公告(2023-JY01-F1105)(第1包)
金额
4177.5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01-f1105
预算金额4177.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构建(业务办公信息服务能力包和某网全域通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JY01-F110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一、项目名称: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构建(业务办公信息服务能力包和某网全域通部分)
  • 二、项目编号:2023-JY01-F1105
  •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

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构建(业务办公信息服务能力包和某网全域通部分)

详见技术方案征集文件技术要求

1

4177.52

北京市海淀区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七)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分包内容不允许超过合同价格的45%,且不允许二次分包,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供应商拟将项目分包的,在技术方案中提供初步分包计划。

    五、入围供应商确定原则

5家及以内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全部入围到第二阶段招标环节,不再组织评审;6至10家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取得分前5名入围到第二阶段招标环节;11家及以上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取得分前7名入围到第二阶段招标环节,当第6名、第7名得分低于前5名平均分的90%时取消入围资格。

六、征集文件的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13日至319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1号院

(三)联系人:朱助理,刘助理(如遇电话无人接听,请发短信)

办公电话:010-55481556,010-55481569

移动电话:13137892125,17600381715

(四)申领征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申领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申领的,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参加技术方案征集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技术方案征集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承诺书;

6.特殊资质证明文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申领方式

采取线下发出方式。技术方案征集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征集文件。

七、技术方案答疑

该项目拟在技术方案征集文件发售截止后组织技术方案答疑,向供应商解答有关问题。供应商书面提交技术方案答疑问题,采购单位统一书面答复。对于答疑后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的技术问题,采购站将通过发布补充公告或者书面函告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八、技术方案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技术方案递交开始时间: 2024 4 9 9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技术方案递交截止时间: 2024  4 9 9 30 分(北京时间)。

(三)技术方案递交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

备注: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技术方案,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技术方案评审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 2024 4 9 9 3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助理,刘助理

办公电话:010-55481556,010-55481569

移动电话:13137892125,17600381715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05538

移动电话:15011203099

 

 

采购机构:航天系统部后勤部采购服务站

                                                                                                          2024 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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