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8-821066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香河生态园特色水产养殖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生态园特色水产养殖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项目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香河生态园特色水产养殖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本生态园为观光农业园。本项目主要建设工作为:约2300亩池塘改造、约460亩水生态净化系统升级,内道路新建及维修、给水主管和支管、生态硬质沟渠、控制闸、涵洞、管理用房、电力设施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
2.1.3招标控制价:1193.49万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1193.49*95%=1133.815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中:(1)工程设计费控制价:20万元;
(2)建安工程费控制价:909.91万元;
(3)设备购置费控制价:213.58万元
(4)暂列金为:50万元。
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不得超过各单项的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1)设计周期:15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香河生态园特色水产养殖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
2)施工工期:165天。具体工期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一)包括的工作
1、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香河生态园特色水产养殖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建(构)筑物、安装工程的设备和材料(包括专用工具、电气、热控、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施工、安装、措施费、预制场地费、检验检测、调试、试验、试运行和考核等;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的提供;招标文件及附件、技术规范项目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安全、质量、档案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工作,尾水净化系统3年养护、以及项目在试运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场地平整、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临时围墙、围挡,大门及工人门禁管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临时道路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业主方同意后布置。
3、尾水处理工程范围:
2020年养殖区内已建成尾水净化系统,系统采用自然沉淀+复合表面流人工湿地+芦苇塘湿地的净化工艺。生态净化系统整体水域面积为31万m2(约2463亩),分为预处理区3.5万m2、复合表面流湿地净化区8.6万m2和大水面塘湿地净化区18.8万m2,共3个功能单元。净化区平均水深1.4m,有效容积43万m3,设计水力停留时间 15d,表面水力负荷 0.08 m3/(m2·d)。本次拟在原有净化系统的基础上做改造提升,强化尾水系统净化能力。
4、竣工验收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5、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6、保修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二)工作界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三)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招标人不提供水电等,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
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发包人已完成的初步设计。
本项目工程物资(工程物资,指设计文件规定的将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以及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均由总承包单位进行采购,其中: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及材质在采购前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其余材料设备采购前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否则所购买的均不予认可,所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有效的)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 3 月至2023年 8 月由牵头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1)或(2)或(3)满足其一即可:
(1)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3)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投资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3)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的描述为准。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0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20家(含20家)时,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采用方法二作为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3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工程业绩: 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1、Q1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5  分,每高1%扣 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一计算步骤都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3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 尾水处理工程施工方案。(2分)
施工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尾水净化工艺系统流程图、管道布置图、立体图、管托一览表、电气布置图、鸟瞰图等具体内容。
8.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9.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得0.5分。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的得0.5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
4.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0.5分。
注:1)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投标人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以上证明材料,应是有效的,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以上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除外)为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4.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除外)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5.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3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1)或(2)或(3)要求,取其中一个业绩参与打分。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投资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总承包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1)或(2)或(3)要求,取其中一个业绩参与打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投资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总承包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3)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的描述为准。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类似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可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打分。
4、以上证明材料,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9.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 (2023) 1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河南滨路66号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方洋管理学院(拓展训练中心)
邮编:222047                            邮编:222047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8-82251590                     电话:0518-8210668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zhangbin@jsyangjing.com    
 
2023年10月09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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