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4042600082
预算金额35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高端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40426000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新达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高端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40426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全数字化超高档心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1780000
2 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超声诊断仪)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17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3560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伍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全数字化超高档心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EPIQ系列

飞利浦

苏州

1

1,780,000.00

1,780,000.00

/

2

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超声诊断仪)(超声诊断仪)

Voluson

系列

通用电气

无锡

1

1,780,000.00

1,780,000.00

/

合计报价:人民币叁佰伍拾陆万元整 (大写);3,560,000.00元(小写)。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及协调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乙方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6、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产品到货日期与出厂日期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6 个月。
7、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8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人员培训到位,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款 5%作为质保金在二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周内无息付清。

4.2 收款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三湘支行(湖南新达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6811010010037582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换,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退换的,按未交货处理,未支付价款的,甲方不需要支付对应部分的款项,已经支付价款的,乙方应当退还。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寻找供货商,采购该产品供货,乙方不能退换产品导致甲方延误工作进展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实际无法提供更换产品的或甲方不需要乙方寻找供应商提供更换产品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安装调试
1、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及协调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配合和指导医院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甲方将通知乙方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乙方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 7 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并在医院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未在 7 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甲方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二)、验收要求及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验收程序验收,验收标准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文执行。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3、设备到货后,需由货物使用单位使用 1-3 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单,经签字确认后,甲方报请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再组织核实及验收【如货物属于医用计量器具,乙方须向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并通过检定检测或校准,出具合格证后才能验收,甲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如达不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乙方需接受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新设备,如更换新设备,验收工作需再顺延 1-3 个月。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均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4、保密信息接收方违反本条规定泄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接收方承担,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收方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五)、售后服务:
1、质保期:整体项目(含探头)质保期为贰年,即安装试验收合格买方签字之日起二十四个月连续运转良好。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医院提供相关记录。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及时、免费上门服务。
3、售后响应时间:
1)提供 7×24h 的故障服务受理;乙方或者货物制造商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有专人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h 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8h 现场支援。接到甲方通知后 1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48 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将按实际设备停止使用时间的 2 倍顺延质保期。
2)提供 7×24h 的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质保期乙方应派技术人员每年对设备进行不少于 2 次的巡回检修保养,并出具检修报告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乙方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六)、技术支持与培训:
1、乙方应向甲方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如有);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
13)软件备份光盘(如有)。
2、乙方负责在现场向甲方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或医院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并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须提供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等。
(七)、设备其它要求及说明:
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全新原装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
2、乙方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八)、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并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上述各项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保证共同守信。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办公室、财务科、采购科、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单位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9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401
法定代表人: 李军 法定代表人: 李娟
委托代理人: 周会娟 委托代理人: 吴小平
电话: 0731-85255055 电话: 0731-85113196
传真: 0731-85255055 传真: /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长沙县妇幼356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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