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2月27日江苏(南京溧水)地方中晚籼稻购销双向(以销竞采)竞价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章经理180520868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中晚籼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45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以销竞采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中晚籼稻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中晚籼稻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 品种:2023年产中晚籼稻
1.2 数量:2476.24吨,分1个标段,具体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
1.3 质量: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1.4 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固定出库价,沙塘庵1号仓车板价:中晚籼稻2820元/吨。
1.5出库期限:2025年1月1日至8月20日,开仓内20日提清。
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合同中的储备粮被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1.6交收地点: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公司沙塘庵库1号仓。
2.采购轮入粮食
2.1品种、数量:2025年产中晚籼稻2476.24吨。
2.2质量要求:中晚籼稻必须是2025年产新稻,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符合国标二等及以上标准,水杂增扣量按国粮发〔2024〕198号文件执行(水分>14%拒收),杂质经除杂后由供货方带回。出米率≥66%(2.0mm密度的筛孔,精米机40秒),少1个出米扣价2元/百斤,低65出米拒收;色泽气味正常,符合稻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金属,黄曲霉毒素不超标,超过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收。
2.3交易底价: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车板价:曹家桥指定仓2780元/吨,实际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2.4轮入时间:2025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前,开仓之日起20天内完成。
2.5入库方式: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2.6交收地点: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曹家桥库指定仓。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本次竞价交易竞购方需缴纳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2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42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竞价交易收取竞购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1.5‰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交割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20日止,交款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0日止,开仓之日起20日内提清。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批粮食出库时冲抵最后一批次货款,若供货方未按照规定及时入库或提清仓内粮食,委托方有权扣除该环节200元/吨竞价保证金。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合同履约完毕。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中标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中标方直接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5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采购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章经理 18052086816
芮经理 18021396029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孙先生 1811899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地方稻谷购销双向(以销竞采)竞价交易清单-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公司(12.2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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