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1121400882
预算金额9.3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大数据中心长沙县网络安全升级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3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11214008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奇安星城网络安全运营服务(长沙)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网络安全升级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11214008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漏洞扫描设备 漏洞扫描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133980
2 高级威胁检测系统 入侵检测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360375
3 终端安全管理平台 信息安全软件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1154182
4 日志审计系统 安全审计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134638
5 运维管理平台 信息安全软件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344972
6 主机安全管理平台 信息安全软件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93762
7 日常安全运维、终端安全管理运营、资产安全测绘服务、应急演练服务 安全运维服务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890000
8 重保安全服务 安全运维服务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218530
9 实战演习防守服务 安全运维服务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285000
10 安全意识培训 安全运维服务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39500
11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服务 安全运维服务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45000
 合计金额小写: 369993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陆拾玖万玖仟玖佰叁拾玖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含税总金额为:3699939元(大写:叁佰陆拾玖万玖仟玖佰叁拾玖元整),其中不含税总额为:3360659.07元,增值税为:339279.93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将软硬件设备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三年安全运维服务、安全运营体系建设服务和一批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服务。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运输途中造成的设备损失或者人员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乙方依法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设备向甲方交付时转移。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8876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4.02,说明:设备到货款:软硬件设备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软硬件产品总价款的【40%】作为设备到货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2204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03,说明:验收款:项目完成软硬件设备安装部署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软硬件产品总价款的【55%】作为验收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633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66,说明:第一年度上半年服务款:合同签订后以每半年为一个考核评价周期,根据半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在100分基础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剩余分值为服务考核分。考核分不低于90分时考核达标;考核分为小于90分、且大于或等于80分的,扣除服务价款金额2%的费用;考核分小于80分的,扣除服务价款金额4%的费用,下同),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服务价款金额【5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633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66,说明: 第一年度下半年服务款:服务期满一年,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同上),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服务价款金额【50%】。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633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66,说明:第二年度上半年服务款:合同签订后以每半年为一个考核评价周期,根据半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同上),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服务价款金额【50%】;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633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66,说明:第二年度下半年服务款:服务期满一年,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同上),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服务价款金额【50%】。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633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66,说明:第三年度上半年服务款:合同签订后以每半年为一个考核评价周期,根据半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同上),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服务价款金额【50%】;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6338.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66,说明:第三年度下半年服务款:服务期满一年,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同上),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服务价款金额【50%】。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1095.4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软硬件设备尾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三年质保期满后,未有未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软硬件产品总价款的【5%】。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支行(奇安星城网络安全运营服务(长沙)有限公司:810000192595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项目整体质保期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乙方将对甲方提出的故障报修维护要求立即响应,如需现场支持,乙方保证【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客户现场进行故障处理。若乙方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未能及时处理,甲方可以自行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长沙县大数据中心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到货清点签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长沙县大数据中心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单位。 长沙县大数据中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长沙县大数据中心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长沙县大数据中心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本项目由长沙县大数据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3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乙方返还收取的所有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若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未组织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未出具验收报告的,视为验收合格,达到相应的付款条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乙方应该按甲方要求及时另行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 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内调整项目服务的人员要求、服务方式、服务地点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验收,有权根据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合同双方确认的信息、数据、资料,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协同。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要求组织验收。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妥善协调各方面关系,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行业标准和满足本合同规定,确保服务规范、安全、高质;乙方应具体服务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所有耗材。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相关工作,乙方对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乙方按照本项目需求成立项目管理小组,明确项目经理,并保证人员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人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安排常驻人员全程参与实施,直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团队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备查。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项目最终验收时,组织开展项目的评审工作。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保证其在项目实施过程持续拥有从事本项目安全运营服务的资质及实施能力,保证与甲方及时有效的沟通、理解与响应,接受甲方的随时监督和检查,乙方应配合甲方技术人员或甲方的建设、整改、运维单位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延误,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项目按计划执行。 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乙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及时恢复项目正常工作,不得因此造成项目工作延误。 乙方及其现场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系统操作相关制度及办公管理、安全、保密等相关规定,项目所有人员需签署项目保密协议,乙方造成甲方系统涉密信息(包含:系统设计文档、数据库结构,软件开发源代码以及技术实现方法等)泄露并被乙方及第三方利用的,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甲方未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协调处理或者擅自单方与第三方达成赔偿协议的除外。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7.4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或者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补救措施。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1.1售后服务
  1、项目整体质保期叁年,同时需提供三年安全运营体系建设服务和一批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服务。
2、针对本项目,乙方需安排2名运维工程师(其中包含一名项目经理)驻场开展服务工作,能力要求如下:
2.1 项目经理(1人): 驻采购人项目部,管理服务团队。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管理和协调能力,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硬件技术、操作系统软件、常用应用软件与安全维护工作管理方面具有专业的经验和知识。
2.2 运维工程师(1人): 驻采购人项目部,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为丰富的机房、网络、服务器、安全系统及终端方面的维护经验与能力。
3、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故障响应
4.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4.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4.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投标人,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1.2培训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11.3保密要求
1、乙方应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满足甲方的保密要求,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项目实施和运维过程中数据的安全。如本项目在实施中有特殊需求,乙方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所有参与项目建设和运维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开发、实施和运维过程中的保密条款。在项目建设和维护过程中所生产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数据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不能以任何 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数据,乙方未经本项目采购人的许可,不可在此数据基础上做任何处置。
3、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使用涉密数据的,需制定涉密管理办法,规定涉密数据、涉密设备、涉密介质、涉密人员的管理。
4、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或有关方的信息、资料、数据均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该信息、资料、数据已经合法公开。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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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刘刚 法定代理人: 王鑫

委托代理人: 闵艳 委托代理人: 邓晓东

电话: 0731-84075602 电话: 0731-85532990

传真: 0731-84017486 传真:


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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