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第二届湖南装备制造暨邵阳名优特产走进东盟投资博览会执行承办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二届湖南装备制造暨邵阳名优
特产走进东盟投资博览会执行承办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23】000258号
采购人: 邵阳市商务局 (甲方)
供应商: 湖南红星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的第二届湖南装备制造暨邵阳名优特产走进东盟投资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执行承办服务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法定程序,乙方已经成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就该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第二届湖南装备制造暨邵阳名优特产走进东盟投资博览会执行承办服务项目。
2.活动时间:2023年11月25日-27日。
3.活动地点:泰国曼谷香格里拉大酒店。
4.承包方式:总承包(包括整体策划、活动、设计、搭建、执行、物料等)。
5.合同价格形式:除邵阳市代表团人员费以外,固定总价包干。
二、活动费用:
本次活动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捌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伍角捌分,(小写:¥ 3389999.58元),以上费用为含税总价,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三、关于合同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整(¥1650000.00)。博览会结束五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1739999.58元(邵阳市代表团人员费据实结算,如有增减,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2。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合法票据。
3.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南红星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升路支行
银行账号:800162260608010
四、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负责博览会的内容确认、整体统筹等工作。
2.负责湖南省商务厅和邵阳市政府(邵阳市商务局)下发组织企业参展的通知。
3.负责组织邀请名优企业及相关机构参展参会。
4.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泰国的相关报批工作。
5.负责做好办会资金的保障,具体落实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到位。
(二)乙方权责
1.负责协助邵阳市商务局做好博览会的统筹工作。
2.负责博览会开幕式暨邵阳市专场推介会的布置及实施工作;
①负责会议资料的准备与制作;
②负责会议的选址与布置,现场氛围的营造、主视觉的设计;
③负责会议的舞台搭建、同传设备、翻译等会务执行工作;
④负责参展企业酒店至展厅的摆渡车辆的安排;
⑤负责现场签到伴手礼的准备及发放,泰方嘉宾的伴手礼准备。
3.负责本次博览会展览展示实施工作。
①负责展览场地在泰国的选址和租用工作;
②负责40-50家邵阳企业展样品运输工作(含有产品运回邵阳需求的企业);
③负责40-50个豪华标准展位运输与搭建工作;
④负责展位门楣及喷绘广告的设计与制作工作;
⑤负责参展企业展位宣传背景板设计与制作工作;
⑥负责展区的氛围营造工作;
⑦负责巡馆线路的拟定与实施;
⑧负责参展企业在泰国落地的接待工作(包含5天4晚住宿餐饮及机场到酒店往返车辆接送);
⑨负责联络协助参展邵阳企业办理护照、预定机票、展馆商务对接等工作。
4.中泰政企洽谈午餐会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5.政企交流座谈会组织与实施工作。
①负责座谈会会议资料(议程)的准备与制作;
②负责座谈会的选址与布置,现场氛围的营造;
③负责座谈会的舞台搭建、交传翻译等会务执行工作;
④负责座谈会主视觉的设计;
6.实地考察和拜访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7.负责参会嘉宾、参展企业的邀约工作。
8.负责媒体的邀约与宣传报道,境外的媒体不少于6家,境内媒体不少于3家。
9.乙方应当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布展等前期所有准备工作(包括整体规划、接待、设计和搭建等),并自行承担实施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法律责任(包含乙方工作人员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
10.负责博览会结束后的会议总结资料汇编。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拒不履行本协议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以本合同总金额为上限,因一方违约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因极其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应提交到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付清款项后合同期限届满终止,除非经过双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双方不得解除本合同。但在履行中若因不可抗力等法定理由需终止合同的,对于乙方实际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以及双方出具的相关确认书均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5.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2023年 11月22日 2023年11月22日
特产走进东盟投资博览会执行承办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23】000258号
采购人: 邵阳市商务局 (甲方)
供应商: 湖南红星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的第二届湖南装备制造暨邵阳名优特产走进东盟投资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执行承办服务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法定程序,乙方已经成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就该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第二届湖南装备制造暨邵阳名优特产走进东盟投资博览会执行承办服务项目。
2.活动时间:2023年11月25日-27日。
3.活动地点:泰国曼谷香格里拉大酒店。
4.承包方式:总承包(包括整体策划、活动、设计、搭建、执行、物料等)。
5.合同价格形式:除邵阳市代表团人员费以外,固定总价包干。
二、活动费用:
本次活动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捌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伍角捌分,(小写:¥ 3389999.58元),以上费用为含税总价,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三、关于合同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整(¥1650000.00)。博览会结束五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1739999.58元(邵阳市代表团人员费据实结算,如有增减,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2。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合法票据。
3.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南红星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升路支行
银行账号:800162260608010
四、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负责博览会的内容确认、整体统筹等工作。
2.负责湖南省商务厅和邵阳市政府(邵阳市商务局)下发组织企业参展的通知。
3.负责组织邀请名优企业及相关机构参展参会。
4.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泰国的相关报批工作。
5.负责做好办会资金的保障,具体落实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到位。
(二)乙方权责
1.负责协助邵阳市商务局做好博览会的统筹工作。
2.负责博览会开幕式暨邵阳市专场推介会的布置及实施工作;
①负责会议资料的准备与制作;
②负责会议的选址与布置,现场氛围的营造、主视觉的设计;
③负责会议的舞台搭建、同传设备、翻译等会务执行工作;
④负责参展企业酒店至展厅的摆渡车辆的安排;
⑤负责现场签到伴手礼的准备及发放,泰方嘉宾的伴手礼准备。
3.负责本次博览会展览展示实施工作。
①负责展览场地在泰国的选址和租用工作;
②负责40-50家邵阳企业展样品运输工作(含有产品运回邵阳需求的企业);
③负责40-50个豪华标准展位运输与搭建工作;
④负责展位门楣及喷绘广告的设计与制作工作;
⑤负责参展企业展位宣传背景板设计与制作工作;
⑥负责展区的氛围营造工作;
⑦负责巡馆线路的拟定与实施;
⑧负责参展企业在泰国落地的接待工作(包含5天4晚住宿餐饮及机场到酒店往返车辆接送);
⑨负责联络协助参展邵阳企业办理护照、预定机票、展馆商务对接等工作。
4.中泰政企洽谈午餐会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5.政企交流座谈会组织与实施工作。
①负责座谈会会议资料(议程)的准备与制作;
②负责座谈会的选址与布置,现场氛围的营造;
③负责座谈会的舞台搭建、交传翻译等会务执行工作;
④负责座谈会主视觉的设计;
6.实地考察和拜访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7.负责参会嘉宾、参展企业的邀约工作。
8.负责媒体的邀约与宣传报道,境外的媒体不少于6家,境内媒体不少于3家。
9.乙方应当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布展等前期所有准备工作(包括整体规划、接待、设计和搭建等),并自行承担实施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法律责任(包含乙方工作人员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
10.负责博览会结束后的会议总结资料汇编。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拒不履行本协议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以本合同总金额为上限,因一方违约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因极其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应提交到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付清款项后合同期限届满终止,除非经过双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双方不得解除本合同。但在履行中若因不可抗力等法定理由需终止合同的,对于乙方实际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以及双方出具的相关确认书均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5.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2023年 11月22日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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