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二次)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2 09: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二次)(项目编号:YAZCJC2023-2-1)政府采购项目,于2023年4月11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92131128
二、集中采购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911-7092221
三、成交人及成交价
成交人:陕西中和恒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价:壹佰肆拾叁万捌仟叁佰玖拾捌元整(¥1438398.00元)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服务内容
(一)常规服务内容
1.安保服务。
2.室内外保洁服务.
3.会务服务及庭审服务。
4.室内外植物的绿化养护。
5.室外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6.水电管道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7.室外亮化项目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8.中央空调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9.停车场进出人员、车辆登记管理,安全巡逻等服务。
10.配电室与应急发电机的管理,维护、保养及维修。
11.地下室增压水泵的管理,维护、保养及维修。
12.中央纯净水器的定期维护、保养及维修。
13.消防系统的巡检、维护及保养。
14.电梯日常维护及保养。
15.垃圾清运服务(包含餐厨垃圾)。
(二)特约服务内容
1.疫情防控:制定相关防疫制度,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人员、车辆出入检验、登记、消毒工作,每日按时进行病毒消杀,确保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2.健身房管理,承担健身场所公共设施设备以及健身器材的定期保养,负责做好设施设备维修,配件更换。
3.送快递服务,南门每日收取的快递,确保下班前送到收件人办公室,疫情期间暂时停送,做好快递消毒工作。
六、磋商小组成员: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
李 强 曹 雄 |
张潇文 |
七、异议的处理:
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告期: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