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江西抚州广昌第五加油站罩棚网架安装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2
金额
5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8万元
招标联系人章工0794-8267328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中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3354663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中国石化江西抚州广昌第五加油站罩棚网架安装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江西抚州广昌第五加油站罩棚网架安装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抚州广 昌第五加油站改造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4〕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 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招标代 理机构为胜利油田中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江西抚州广昌第五加油站罩棚网架安装工程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抚州广昌第五加油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5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4.8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罩棚网架安装工程,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6)2021年以来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且至少一项合同金额≥50万元承包商业绩;2021年以来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累积 合同金额≥100万元; (7)投标人承诺: ①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承诺。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③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 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④成交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承诺。按照中国石化总部要求审查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 审通过的,采购人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成交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 月】社保缴费证明),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50万元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于承包商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近 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50万元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 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50万元钢结构工程施工 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业绩认定说明: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 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需 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 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8日 13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7 时00 分。(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 将不能下载)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需要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人将以上材料每页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进行审核、将文件费转至招标代理处【户名:胜利油田中 睿,支付宝:13176607172(收款账号,请勿拨打)。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以简写。】同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保存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资料无误且文件费到账的,即在平台开放下载招标文件。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不退还相关费用。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3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3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 676 号; 邮编:344000; 联系人:章工; 电话:0794-8267328; 电子邮箱:/。 9.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胜利油田中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三楼;邮编:257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335466303; 电子邮箱:787228655@qq.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2.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安全环保发 展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章晟 0794- 8267328电子邮箱744766307@qq.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 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中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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