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东地块D区10KV供电外线接入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东地块D区10KV供电外线接入项目已由 淮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淮审批投资复〔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淮安市金融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淮安市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东地块D区10KV供电外线接入项目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昆明路东侧、金东路南侧、泰州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新建10kV一、二次融合环网箱(两进四出)6台;新建电缆长度为7360
米,型号为ZC-YJV22-8.7/15-3*400;新建10kV热熔型电缆中间接头(3*400)14套;新建四叶电缆井16座。
2.1.3合同估算价:11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 3.3.1.1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9年6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19年6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额在7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19年6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额在7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 3.3.2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 3.3.3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3.3.4自2022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 3.3.5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3.7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8 在近两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9 委托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分别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为分别为其缴纳的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3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金融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国联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水渡口大道北侧 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26号
联 系 人:郭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7-83766016 电 话:0517-83558650
传 真:/ 传 真:/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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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