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理塘县格木乡人民政府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34.1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3342022000033
预算金额147.38万元
招标公司理塘县格木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理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18383631514
中标公司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34.19万元
中标联系人白鹤岗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342022000033
二、项目名称: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相关附件:
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二次)采购文件(2022092001).pdf 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二次)采购文件(20220920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5号C1座1-8-1室 | 1,341,977.18元 |
合同包1(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
工程类(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修缮工程 | 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 | 桥梁建设 | 89 | 白鹤岗 | 二级建造师 | 1,341,977.18 |
王习申、冯强、田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理塘县格木乡人民政府
地址:理塘县
联系方式:18283665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理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高城镇建设路2号
联系方式:18383631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8383631514
理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27日
相关附件:
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二次)采购文件(2022092001).pdf 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二次)采购文件(20220920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项目编号:N5133342022000033
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第二次)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理塘县格木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理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〇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评审方法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第一章磋商邀请
理塘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塘县格木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理
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
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33342022000033
2.采购项目名称: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
1.采购预算:¥1473829.00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叁仟捌佰贰拾玖元零角零分)。最高
限价:¥1341977.18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其中暂列39086.71)
元)。
2.采购方式:理塘县格木乡人民政府拟对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第二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第二次)。
2、项目概况:新建桥梁一座全长48.9米,宽4.024米。
3、资金来源: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加,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通过以下方式邀请7家供应商发出磋商文件: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并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
应商中随机抽取。(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将实
行资格预审,本项目抽取7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达到3家(包含本数)但不超过7
家(包含本数)的,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2.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30日到2022年9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途径: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入口--电子化交易--投标(响应)管
理-未获取采购文件--选择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本项目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5日上午11:00(北
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不予受理,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24号广福楼5单元701号(得荣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24号广福楼5单元701号(得荣县人民
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
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
(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理塘县格木乡人民政府
地址:理塘县格木乡察卡村
联系人:呷色
联系电话:18283665170
代理机构:理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高城镇建设路2号
联系人:仁老师
联系电话:18383631514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定向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名称: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建设项目(第二次);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预算金额为:¥1473829.00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叁仟捌佰贰拾玖元零角零分)(其中暂列39086.71)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3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发包。发包价:1341977.18元,其中暂列金额39086.71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按照确定了的发包价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否则其报价无效。)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且不会导致供应商权益受损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本国工程(实质性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
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
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若涉及)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6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
7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8 | CCC强制认证(若涉及) | 若所投产品涉及3C认证产品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3C认证证书(磋商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当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磋商。 |
9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预审情况(若涉及)、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0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金额:不收取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收)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同供应商交纳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项目完成,履约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11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仁老师;联系电话:18383631514 |
12 | 磋商过程、结果咨询 | 联系人:仁老师;联系电话:18383631514 |
13 | 成交通知书领取联系人:仁老师;联系电话:18383631514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携代理机构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理塘县 |
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 ||
14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仁老师;联系电话:18383631514 |
15 | 供应商质疑 | 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申请人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申请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理塘县财政局;投诉电话:0836-532248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7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18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19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
20 | 声明承诺提醒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 |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比例20%-40%):。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1.1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
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形
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号执行。
12.3.1.2规费的计量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
12.3.1.3税金
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
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2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4竣工退场
13.4.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3最终结清
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2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3保修
15.3.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3.2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
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
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2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
18.3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9.争议解决
19.1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9.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
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
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
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
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
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
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
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
在保修金中支付。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
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
第十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另册。
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二次二次)理塘县格木乡加细村让纳桥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33342022000033,项目编号:
2022-09-26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资格资格性审性审查查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符合符合性审性审查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 | 施工组施工组织设计织设计(70分分) | 质质量量保保障障(3分分) | 工工期期(10分分) | 履履约约能能力力(11分分) | 落实政落实政府采购府采购政策政策(6分分) | 综合评综合评审得分审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66.667 | 3 | 10 | 11 | 5 | 95.667 | 第一成交候选人: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久泰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邦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 |
2 | 四川久泰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61.667 | 3 | 10 | 11 | 5 | 90.667 | 第一成交候选人: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久泰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邦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 |
3 | 四川邦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60 | 3 | 10 | 11 | 5 | 89.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久泰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邦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 |
4 | 四川中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61.667 | 0 | 0 | 0 | 5 | 66.667 | 第一成交候选人: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久泰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邦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 |
5 | 四川克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60 | 3 | 3 | 10 | 5 | 81.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久泰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邦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 |
6 | 四川鑫远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58.333 | 3 | 10 | 0 | 5 | 76.333 | 第一成交候选人: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久泰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邦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341977.18(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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