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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编号:ZPMC(HF)-ZB2023-09-150)大连2台门机运输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编号:ZPMC(HF)-ZB2023-09-150)大连2台门机运输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就大连2台门机运输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HF)-ZB2023-09-150
2.项目内容:大连2台门机运输
A. 货物信息:2台门机(单台约500吨,具体如附件)
B. 船舶要求
(1)甲板强度满足海运要求。
(2)外租船装货甲板面积:长度不得小于75米,宽度不得小于18米。
(3)外租船船体两侧尽量不要有异形护舷,如有或无法确定需明确告知并审核。
(4)船舶证书齐全,船员证书、保险齐全。
(5)有重大类似运输优先。
(6)施工期间必须有船东代表到达现场对接,利于现场管理。
(7)船舶总布置图、型值表、型线图(CAD版)。
(8)投标船舶经过项目部验船才允许投标。
(9)船舶运输费用以承兑汇票结算。
3.发运时间、到岸时间和装、卸货码头:
(1)大连2台门机为张家港码头装货,于2023年12月7日装船,卸货地点为大连散杂货码头(2023年12月底前抵港),可参考附件相关水文情况,具体以招标人提前通知时间为准。
(2)船东需负责办理船舶靠离泊手续、“通航论证”“靠泊论证”以及“超能力靠泊”等相关靠离泊手续;
(3)货物卸下后,工装设备需2月内返还振华张家港基地码头(或者陆路运输返还)。
注:上述时间均为暂定,以招标人提前7天通知为准。
4.装卸、绑扎条款:
(1)货物装卸、货物绑扎和解绑由租船人负责,装货之前的甲板、货舱清理,围板、栏杆等干涉结构拆除由船东自行安排并承担费用。卸货设备由船东负责,卸货后工装运回装货地及甲板清理由船东自行负责。
(2)从船舶靠妥装/卸港泊位并作好一切可装/卸货准备后,租船人需:5天免费时间完成装船和绑扎,4天免费时间完成在大连散杂货码头的解绑和卸船(含卸船等待时间),所有免费装卸时间均可合并使用。
(3)船东应密切关注天气、海况预报,及时就项目装货窗口与租船人保持沟通,并服从租船人安排。
4.1 自船舶装船前一周至卸货完毕,每日1200按下述格式向招标人报告船舶动态:
(1)船舶经纬度;
(2)航向/航速;
(3)船舶所处水域的风、浪、涌情况;
(4)船舶横摇角度/周期;
(5)船舶预计抵达时间。
其他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格式合同。
5.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5.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5.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20~2022年期间,提供至少三份合同复印件);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2022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7)拟用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所有人即投标人,非自有船舶须提供光租合同/期租合同或船舶所有人该项目投标授权;
(8)运输船提供相关船舶证书,包括:船舶照片、检验证书簿复印件、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载重线证书、船舶布置图等内容;
(9)企业提供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备案;
(10)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11)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2)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3)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4)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注:投标船舶即项目拟用船舶,视为格式合同的一部分,受换船条款约束,换船须经租家书面认可。租家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安排验船。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我司现在对所有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请各潜在意向单位到供应商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srm.zpmc.com/)或我司官网底部接口登录并进行注册登记。见下图:
5.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下午14点之前停止报名
地址:中交供应链系统上
联系 人:朱 倩
邮箱:zhuqian@zpmc.com
电话:021-31193272
所有线上报名单位,需在中交供应链系统中上传预审资料(预审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后,不上传资料的投标方,会被系统自动淘汰)
6.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将发放标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7.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8.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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