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内镜洗消机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内镜洗消机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350
项目名称:内镜洗消机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63,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采购包5: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采购包6: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采购包7: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采购包8: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采购包9: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采购包10: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各包参数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2: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3: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4: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5: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6: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7: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2: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3: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4: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5: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6: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7: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8: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9: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10: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南充总商会大厦A区9楼901室。
开标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南充总商会大厦A区9楼9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备案号:51000022210200014368[2022]04567;
2、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四川省财政厅,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联系方式:028-8672319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联系方式:028-87791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28-87791929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