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五金材料室-饮料公开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RA23060600936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6-12 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6-13 14: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饮料
规格型号:500ml
品牌:可口可乐、雪碧、芬达
采购数量:1000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茶饮料
规格型号:500ml冰红茶、冰绿茶
品牌:康师傅
采购数量:500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酸梅汤
规格型号:500ml
品牌:康师傅
采购数量:500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盐汽水
规格型号:600ml
品牌:雪菲力
采购数量:500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苏打气泡水
规格型号:480ml
品牌:元气森林
采购数量:20000
一、交货地址:山东济南市钢城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一、1、评标方法:总价合理低价法。报价为含税(税率13%)承兑到厂价,单位元。
2、在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质量:1、验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封存样品验收,以招标方验收结果为准。对外观、质保书或合格证、型号规格、包装等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拒收货物,做退货处理,由中标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数量短缺需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招标方有权拒收,中标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招标方场所。
三、结算:1、 验收合格后,以招标方验收数量、验收质量作为结算依据,中标方须及时开具合法、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账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中标方不开具发票,招标方不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2、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法院协助执行等情形,买方须直接支付法院或第三人现汇的,买方有权按照年利率6%-10%扣除承兑汇票转付现汇的资金成本。
四、违约责任:
1.中标方单方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的,按未交货部分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中标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5‰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0%,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招标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3.如中标方所供货物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中标方支付该批次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招标方有权暂停中标方的供货资格,暂停期间所有货款不予支付;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欺诈行为的,涉及货物不结算、不退货,所有货款延期六个月支付,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中标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按照《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执行。
技术条款:投标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照招标要求提供样品。
四、技术条款:一、招标数量为年度预估量,供货数量以使用单位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报价为含税单价,包含配送、装卸、搬运至300个配送点的费用。以标段总价整体中标,不拆分,独家中标。
二、投标要求
投标商报价时,需提供所投产品本年度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三、投标商要预判市场行情,保证中标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价格稳定,满足供应。
四、评标方法:总价合理低价法。
五、在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六、违约责任
按照《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关条款处罚。(一)出卖人供应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扣款,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二)因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责任。(三)买受人有权视上述情况延期付款三个月及以上,要求出卖人停供整改,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取消下一年度投标资格等。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以招标方验收数量、验收质量作为结算依据,中标方须及时开具合法、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账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中标方不开具发票,招标方不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饮料生产企业,或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已列入采购部合格供方的贸易商;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互联网电商平台。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SC)及明细表、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贸易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独立开具13%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已经开通电子承兑汇票接收业务。
(三)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具备及时提供现场配送及服务响应的能力,配送地点为各需求单位指定地点(约300多个配送点)。
(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五)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生产经营相关产品良好的经验,在食品销售、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年度内)。
(六)具有报名产品的良好业绩,能够提供近两年不少于3份的销售合同,且在相关使用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七)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的质量要求,须有合格的产品报告书,近两年内不得有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不合格产品。
(八)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投标人在报名公告结束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新报名供应商在报名前需在欧贝易购电子交易平台成功注册,上传最新有效的资质文件,报名成功后将公司资质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SC)及明细表、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资格初审前报送采购部采购管理室用于资格审查、存档,业务员须出具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
邮编:271104
采购管理室:0519室,王工,0531-77920295。
(十二)本次招标对报名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采购部部初审与招标平台预审的方式。采购部对报名企业从资质审查、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核实、产品业绩、企业信用评估、视情况实地考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评定,评定合格的,纳入招标平台资格预审。
(十三)初审中发现报名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1、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2、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
3、有不良经营和违背职业道德行为。
4、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
七、资质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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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6-12 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6-13 14: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饮料
规格型号:500ml
品牌:可口可乐、雪碧、芬达
采购数量:1000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茶饮料
规格型号:500ml冰红茶、冰绿茶
品牌:康师傅
采购数量:500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酸梅汤
规格型号:500ml
品牌:康师傅
采购数量:500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盐汽水
规格型号:600ml
品牌:雪菲力
采购数量:500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苏打气泡水
规格型号:480ml
品牌:元气森林
采购数量:20000
一、交货地址:山东济南市钢城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一、1、评标方法:总价合理低价法。报价为含税(税率13%)承兑到厂价,单位元。
2、在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质量:1、验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封存样品验收,以招标方验收结果为准。对外观、质保书或合格证、型号规格、包装等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拒收货物,做退货处理,由中标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数量短缺需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招标方有权拒收,中标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招标方场所。
三、结算:1、 验收合格后,以招标方验收数量、验收质量作为结算依据,中标方须及时开具合法、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账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中标方不开具发票,招标方不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2、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法院协助执行等情形,买方须直接支付法院或第三人现汇的,买方有权按照年利率6%-10%扣除承兑汇票转付现汇的资金成本。
四、违约责任:
1.中标方单方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的,按未交货部分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中标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5‰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0%,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招标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3.如中标方所供货物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中标方支付该批次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招标方有权暂停中标方的供货资格,暂停期间所有货款不予支付;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欺诈行为的,涉及货物不结算、不退货,所有货款延期六个月支付,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中标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按照《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执行。
技术条款:投标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照招标要求提供样品。
四、技术条款:一、招标数量为年度预估量,供货数量以使用单位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报价为含税单价,包含配送、装卸、搬运至300个配送点的费用。以标段总价整体中标,不拆分,独家中标。
二、投标要求
投标商报价时,需提供所投产品本年度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三、投标商要预判市场行情,保证中标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价格稳定,满足供应。
四、评标方法:总价合理低价法。
五、在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六、违约责任
按照《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关条款处罚。(一)出卖人供应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扣款,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二)因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责任。(三)买受人有权视上述情况延期付款三个月及以上,要求出卖人停供整改,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取消下一年度投标资格等。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以招标方验收数量、验收质量作为结算依据,中标方须及时开具合法、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账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中标方不开具发票,招标方不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饮料生产企业,或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已列入采购部合格供方的贸易商;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互联网电商平台。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SC)及明细表、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贸易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独立开具13%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已经开通电子承兑汇票接收业务。
(三)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具备及时提供现场配送及服务响应的能力,配送地点为各需求单位指定地点(约300多个配送点)。
(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五)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生产经营相关产品良好的经验,在食品销售、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年度内)。
(六)具有报名产品的良好业绩,能够提供近两年不少于3份的销售合同,且在相关使用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七)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的质量要求,须有合格的产品报告书,近两年内不得有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不合格产品。
(八)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投标人在报名公告结束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新报名供应商在报名前需在欧贝易购电子交易平台成功注册,上传最新有效的资质文件,报名成功后将公司资质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SC)及明细表、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资格初审前报送采购部采购管理室用于资格审查、存档,业务员须出具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
邮编:271104
采购管理室:0519室,王工,0531-77920295。
(十二)本次招标对报名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采购部部初审与招标平台预审的方式。采购部对报名企业从资质审查、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核实、产品业绩、企业信用评估、视情况实地考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评定,评定合格的,纳入招标平台资格预审。
(十三)初审中发现报名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1、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2、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
3、有不良经营和违背职业道德行为。
4、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
七、资质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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