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中医药学院数字资源采购(CQS22A0275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数字资源使用费中文数据库CNKI系列数据库现场培训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环境标志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中国中医药数据库检索系统药智网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万方医学网电子图书库读秀知识库博图外文电子书博览医书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工具书网络出版总库植物志食品药品知识资源总库专辑服务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中国专利中草药书籍中草药实用手册药用植物医学专辑生物学专题服务农业工程农艺学植物保护专题服务期刊个刊云租用服务中外文文献检索服务生物医学学术期刊生物医学引文数据库生物医学期刊文献题录博硕学位论文库中国医学科普文献数据库医学科普期刊养生保健心理健康生殖健康运动健身医学美容婚姻家庭食品营养中医药学大型数据库中医药期刊文献数据库疾病诊疗数据库中药数据库方剂数据库民族医药数据库药品企业数据库各类国家标准数据库中医证候治则疾病药品转让政策法规药品标准药典在线药物合成数据库药物合成路线辅助设计系统药品注册与受理临床试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分析系统医保目录孤儿药国家药品企业筛选系统全国医院药品筛选系统合理用药数据库中药材数据库图书信息纸质图书中文图书电子本图书中医古籍中医病种医经诊法针灸推拿基础理论本草方书内科学外科疾病女科儿科疾病眼科学伤寒金匮温病医话医论综合性著作临证综合医史伤科其他病种数据库脑系病证皮肤科疾病肢体经络病证肺系病证肝胆系病证肾系病证心系病证气血津液病证脾胃系病证现代图书一般理论口腔医学现状与发展实验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检验检查临床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肿瘤学医学研究方法神经病学精神病学皮肤学性病学耳鼻咽喉科学外国民族医学特中医学中医辞典中药方剂大辞典中药名大典中医辞海中医人名大辞典中药炮制学辞典中医词汇中医词网国医大师的文章临床疾病库经典名方100首精品讲堂中医类精品视频中医学数据库app阅读远程访问系统软平台安装调试电话咨询技术升级数字资源平台调试计划对接方案验收方案网络培训售后服务电子资源数据库服务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招标代理业务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全新产品附件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商务服务
金额
59.4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中医药学院数字资源采购(CQS22A0275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中医药学院数字资源采购(CQS22A0275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9日
一、项目号:
CQS22A02751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300400041AH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中医药学院数字资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四川文畅联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街66号1幢25层2515号
中标(成交)金额: 999,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中文数据库 | CNKI等 | 数字资源 | 1项 | 594,7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殷勇 黄玉明 苏小东 张科 彭燕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499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
采购经办人:石妮妮
采购人电话:023-6588056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史庭茜 陈姝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2099 6770387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庭茜 陈姝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2099 67703875
十、附件
公招-重庆中医药学院数字资源采购(终审稿).doc
公招-重庆中医药学院数字资源采购(终审稿).doc
四川文畅联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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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99691755549929472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号:CQS22A02751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300400041AH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中医药学院数字资源采购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三年一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
一、招标项目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
五、投标保证金-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
七、投标有关规定-4-
八、联系方式-5-
九、其他-5-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6-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
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11-
二、报价要求-11-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
四、付款方式-12-
※五、知识产权-12-
六、培训-13-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3-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3-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4-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4-
二、评标方法-15-
三、评标标准-15-
四、无效投标条款-17-
五、废标条款-17-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8-
一、投标人-18-
二、招标文件-18-
三、投标文件-18-
四、开标-20-
五、评标-20-
六、定标-20-
七、中标-21-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1-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2-
十、交易服务费-23-
十一、签订合同-23-
十二、项目验收-24-
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4-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5-
一、合同主要条款-25-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8-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0-
一、经济文件-31-
二、技术(质量)文件-33-
三、商务文件-35-
四、其他-38-
五、资格文件-44-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中医药学院数字资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中医药学院数字资源采购 | 100 | 1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8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
/ | 账号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43215 | 账号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43215 | |
账号1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1 | 账号 | 8301098943215 | |||||
银行行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具体使用单位:重庆中医药学院)
联系人:石妮妮
电话:023-65880567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采购人)
重庆市璧山区壁城街道蒲国宝路61号(具体使用单位)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敬杰毛艺洁
邮编:400023
电话:023-677071696756198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九、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产品名称 | 数量 | 分项内容 | 分项数量 | 备注 |
中文数据库 | 1套 | CNKI系列数据库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中文数据库 | 1套 | 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中文数据库 | 1套 | 中国中医药数据库检索系统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中文数据库 | 1套 | 药智网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中文数据库 | 1套 | 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中文数据库 | 1套 | 万方医学网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电子图书库 | 1套 | 读秀知识库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电子图书库 | 1套 | 博图外文电子书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电子图书库 | 1套 | 博览医书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电子图书库 | 1套 | 畅想之星医学电子图书 | 1套 | 1.“中文数据库”为核心产品;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中文数据库
序号 | 分项内容 | 技术参数 |
1 | CNKI系列数据库 | *1、包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期刊个刊》、《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工具书网络出版总库》《中国专利》《“文革”期间中草药实用手册全文数据库》《植物志》《食品药品知识资源总库》10个库2023年度医学等专辑服务。2、云托管服务模式:可通过网页检索、下载、在线浏览等方式获取数据,并对所订阅的数据库当年更新的内容拥有永久使用权,可安装到本地。云租用服务模式:可通过网页检索、下载、在线浏览等方式获取数据。3、期刊(含个刊)收录范围:我国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含英文版)全文文献,包括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高级科普、政策指导、行业指导、实用技术、职业指导类期刊;在产品层面,选订的个刊,继续集成到《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中使用,其服务模式、更新模式、使用方式及保存方式都与《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无异;博士论文收录范围: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博士培养单位的已被授予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涉及国家保密的论文除外);硕士论文收录范围: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全国无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会议论文收录范围:国内外重要会议主办单位产出的学术会议文献;工具书收录范围:收录我国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多部工具书;中国专利收录范围:从1985年至今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合法授权的中国专利;“文革”中草药收录范围:收录“文革”期间产生的中草药书籍;《植物志》记录植物物种分类领域里的最新研究成果,提供植物的分类、定名、形态描述、分布和经济价值描述、分类检索表、手绘图、分布图、彩照等信息,并开发了特征检索功能,非专业人员也能根据植物特征来盲查。《食品药品知识资源总库》收录了药业相关领域全学科知识,涵盖国内正规发行的学术期刊、报纸、博硕士论文、会议论文、国家标准、科技成果、专利及其他权威且合法授权的医药相关学科领域知识资源。4、期刊文献总量:累计收录不低于8000种期刊,文献量不低于5500万篇;期刊个刊累计收录刊种不少于500种,其中不低于70%被《中文核心要目总览》、《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博士论文文献总量:累计收录博士论文不低于40万篇;硕士论文文献总量:累计收录硕士论文不低于430万篇;会议论文文献总量:累计收录会议论文不低于250万篇;工具书文献总量:累计收录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工具书不低于1.1万部,词条不低于2000万,图片不低于300万张;中国专利收录总量:累计收录专利不低于3500万条;“文革”中草药收录总量:累计收录文革期间中草药实用手册不低于700 种;植物志收录总量:累计收录整理国内外药用植物不低于2万种,全球维管植物不低于30万种;《食品药品知识资源总库》包含大量中国知网独家收录或优先出版的专业期刊,累计收录文献总量不低于5000万篇,是药业领域权威的知识资源总库。5、本年度采购包括:期刊2023年医学专辑、生物学、农业工程、农艺学、植物保护专题服务,云托管服务模式;期刊个刊、博士、硕士库2023年医学专辑、生物学专题服务,云托管服务模式;会议论文、工具书、中国专利2023年医学专辑,云托管服务模式。“文革”中草药、植物志采购全库,云托管服务模式;《食品药品知识资源总库》采购知识资源总库(不含个刊)2023年度云租用服务。6、数据库均具有文献知识网络功能:提供查询节点文献的二级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共引文献、同被引文献、引证文献、二级引证文献、相似文献、关联作者、读者推荐、相关基金文献,可以链接到期刊、博硕、会议、报纸、专利、标准、年鉴、国际期刊、科技成果、图书等数据库。※7、可通过网页检索、下载、在线浏览等方式获取数据。 |
2 | 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 | 中外文文献检索服务1、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收录1978年至今国内出版的生物医学学术期刊2900余种,其中2019年在版期刊1890余种,文献题录总量1080余万篇。全部题录均进行主题标引、分类标引,同时对作者、作者机构、发表期刊、所涉基金等进行规范化加工处理;2019年起,新增标识2015年以来发表文献的通讯作者,全面整合中文DOI(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链接信息,以更好地支持文献发现与全文在线获取。2、中国生物医学引文数据库(CBMCI):收录1989年以来中国生物医学学术期刊文献的原始引文2000余万篇,经归一化处理后,引文总量达640余万篇。所有期刊文献引文与其原始文献题录关联,以更好地支持多维度引文检索与引证分析。3、西文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WBM):收录世界各国出版的重要生物医学期刊文献题录2900余万篇,其中协和馆藏期刊6300余种,免费期刊2600余种;年代跨度大,部分期刊可回溯至创刊年,全面体现协和医学院图书馆悠久丰厚的历史馆藏。北京协和医学院博硕学位论文库(PUMCD):收录1981年以来北京协和医学院培养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涉及医学、药学各专业领域及其他相关专业,内容前沿丰富。4、中国医学科普文献数据库(CPM):收录1989年以来近百种国内出版的医学科普期刊,文献总量达43万余篇,重点突显养生保健、心理健康、生殖健康、运动健身、医学美容、婚姻家庭、食品营养等与医学健康有关的内容。※5、可通过网页检索、下载、在线浏览等方式获取数据。 |
3 | 中国中医药数据库检索系统 | 中国中医药数据库检索系统是自1984年开始进行建设的中医药学大型数据库,目前数据库总数48个,数据总量120余万条。包括中医药期刊文献数据库、疾病诊疗数据库、各类中药数据库、方剂数据库、民族医药数据库、药品企业数据库、各类国家标准数据库(中医证候治则疾病、药物、方剂)等48个相关数据库。多类型的中医药数据库,以其充实的数据成为中医药学科雄厚的信息基础。所有的数据库都可以通过中医药数据库检索系统提供中文(简体、繁体)版联网使用;部分数据提供英文版;所有数据库还可以获取光盘版。中医药数据库检索系统可以实现单库与多库选择查询。单表数据库检索可选择最专指的一个数据库进行相应字段的检索。多库可以进行跨库、多类检索。※3、可通过网页检索、下载、在线浏览等方式获取数据。 |
4 | 药智网 | 1、包括:1.1药品转让;1.2政策法规;1.3中国药品标准;1.4国外药典在线;1.5药物合成数据库(药物合成路线辅助设计系统);1.6药品注册与受理;1.7中国/全球临床试验;1.8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分析系统。1.9医保目录;1.10孤儿药与罕见病;1.11药品中标/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1.12企业筛选系统;1.13、全国医院;1.14中国上市药品(分析系统);1.15全球上市药品筛选系统,1.16合理用药数据库;1.17中药材数据库,17个子库。※2、可通过网页检索、下载、在线浏览等方式获取数据。 |
5 | 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 | *1、累计收录期刊累计15000余种,收录年限从1989年开始(部分期刊可回溯到1921年)。文献总量达到7000万条,年更新量达到350万条(含增补的历史数据)。基本覆盖了我国历年出版的大部分学术期刊,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中文期刊全文保障。本次采购农业、医药卫生专辑。※2、可通过网页检索、下载、在线浏览等方式获取数据。 |
6 | 万方医学网 | *1、数据内容:应包括国内主要医学期刊以及中华医学期刊数据库等独家合作期刊近140多种在内,中文医学期刊以及相关行业期刊数量不少于1000余种,论文文献不低于1000余万篇;更新快、能够实现每周更新,能够提供科技核心期刊的影响因子。 2、系统应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期刊,能够提供2022年度中华医学会全文数据库授权和最新期刊论文全文。3、系统中调用的所有来自于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的指南、循证文献、病例文献等pdf论文原文,具备版权水印的优先考虑。4、要求建立中外文对应MESH主题词表,中文期刊能够在线阅读并提供实时下载全文功能(下载速度不超过15秒)。5、全部论文为标准的PDF格式,使用免费PDF阅读工具即可阅读,不需要额外的安装阅读软件。※6、可通过网页检索、下载、在线浏览等方式获取数据。 |
(二)电子图书库
序号 | 电子图书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读秀知识库 | *1、读秀知识库是中文图书知识检索及文献传递的平台,支持用户可在不少于17.6亿页图书资料中通过搜索找到所需知识点并直接阅读,可提供文献传递服务的图书总量不低于338万种。2、平台需满足书名、作者、主题词等基本字段搜索、章节名称搜索、正文搜索。3、提供二次搜索、且提供布尔逻辑的高级搜索、专业搜索等功能。4、平台需支持知识点搜索,用户可在不少于17.6亿页图书资料中通过搜索找到所需知识点并直接阅读,阅读中提供文字提取、查看来源等功能。5、平台需涵盖知识点、图书类型,为读者提供海量信息资源多面搜索服务。6、平台中至少包含660万种中文图书信息,涵盖中国图书馆分类法22个分类,每个分类细分到第三级子类。7、平台支持千余家单位馆藏的联合目录查询。8、平台支持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统一检索,平台支持按照馆藏纸书和电子图书进行筛选。且针对图书的检索结果可按照类型、年代、学科、作者进行筛选。9、平台可以提供图书试读功能,可以对封面页、前言页、目次页、版权页、正文部分页等进行试读。10、平台需提供通过Email的方式向读者进行文献资源的传递服务,可提供文献传递服务的图书总量不低于338万种。11、对于本馆没有的图书,需支持荐购功能,有关图书信息不需手动填写,系统自动填充。12、提供中外文词典翻译、同义词、相关词、共现词的提示。13、提供100年来中文图书被引用情况的分析,尤其可对每种中文图书是否有被引用及具体的被引用情况进行查询,从而作为评价中文图书学术影响力的重要指标和依据。14、提供按主题对馆藏结构进行分析,提供全国图书馆纸本和电子本图书的收藏排行。 |
2 | 博图外文电子书 | *1、系统提供超过600,000种的高质量外文原版电子图书,本年度采购22000册医学电子图书,采购期结束后可在学校服务器上安装本地镜像,并享有永久使用权2、每年新增5万条以上记录3、系统提供完善的检索和导航功能,支持文件在线和离线阅读4、系统根据美国国会分类法,分学科展示电子书信息,资源分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5、通过IP地址开放访问 |
3 | 博览医书 | *1、录入中医古籍2000余种、中医病种300余个。中医古籍以《中国中医古籍总目》为基础,进行拓展分类,下设20个模块:医经、诊法、针灸推拿、基础理论、本草、方书、内科、外科、女科、儿科、眼科与口齿咽喉科、伤寒金匮、温病、养生、医案医话医论、综合性著作、临证综合、医史、伤科、其他。“病种数据库”按照中医科室分为12类:脑系病证、皮肤科疾病、儿科疾病、肢体经络病证、肺系病证、肝胆系病证、肾系病证、妇科疾病、外科疾病、心系病证、气血津液病证、脾胃系病证,共300余个病种。2、现代图书1500余本。现代图书的下设模块为:一般理论、口腔医学、现状与发展、实验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中国医学、检验检查、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儿科学、肿瘤学、医学研究方法、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皮肤学与性病学、耳鼻咽喉科学、药学、外国民族医学、特中医学、其他。3、中医辞典30余万条:已录入包括《中药方剂大辞典》、《中药名大典》、《简明中医辞典》、《中医辞海》、《中医临床常见症状术语规范》、《中医人名大辞典》、《中药炮制学辞典》等30余部常用的中医辞典,实现中医词汇多来源多出处。4、中医词网6万余条:基于深度学习进行语义类型标注同义词、上位词、下位词及相关词,实现中西医知识通检通查,互联互通。5、收录本草8980余味:包含中药的分类、别名、基源、生态分布、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使用注意、配伍应用、来源等内容。6、国医大师的文章1400余篇:包含90位国医大师的临床心得、大医风采、学术论文等。7、4000余条临床疾病库相关知识:包含疾病的分科、概念、病因、临床表现、检查、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并发症、预后、护理、来源等内容。8、方剂9万余首、经典名方100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9、医学热点1700余篇:大数据智能分析,医学热点话题持续更新。10、精品讲堂:海量中医类精品视频、音频等。 |
4 | 畅想之星医学电子图书 | 1、畅想之星中医学数据库收录约2万种中医学相关学术电子书,数据每年持续更新,包括: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等重点出版社中医学资源;2、平台所有电子图书有供货商或作者的授权,保障所有资源均为正版;3、平台支持微信扫描二维码认证,无需安装app即可微信阅读,并可嵌入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同时支持授权IP范围内免登录以及读者账号等组合控制;4、平台所有电子图书支持中图法导航和学科导航,中图法分类下分到3级类别;5、平台内所提供电子书格式为CXBF,EBK,电子书保持纸书原有的版式和原貌,高保真显示,越放大越清晰,并提供部分数字版电子书的听书服务;6、平台不仅支持电脑学习,还支持安卓手机、苹果手机、安卓PAD、IPAD、墨水屏阅读器等移动终端设备的使用;7、客户端、app阅读具有调节字体放大、缩小、夜间模式、清除缓存、变换背景颜色、界面旋转、界面的最大(小)化、高亮、书签、内容复制、前后翻页、上下翻页、直接跳转到指定的页面、翻到首末页等功能;8、平台支持收藏书及书架管理功能,可以对图书分类、查找、管理等,允许用户添加、删除、阅读图书并对图书进行排序、分类和备份;9、平台免费升级,保证平台的正常使用。 |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开通远程访问,保证系统软平台正常运行;需要安装本地镜像的数据库,中标人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地镜像数据安装、调试。
(二)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中医药学院内)。
(三)使用期限
验收合格后1年。
(四)验收方式
1.中标人完成安装调试后,中标人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清点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并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数字资源符合采购人要求,如有缺漏、缺项,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所提供的数字资源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数字资源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字资源安装调试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数字资源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数字资源使用费、人工服务费、安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投标人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要求对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的价格进行填报,其价格为综合价格,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数字资源使用费、人工服务费、安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2个月)。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正常使用;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进行处理,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博图外文电子书售后
3.1设专人提供售后及技术支持,用户反映的问题,并在48小时内回复
3.2提供每年使用量统计数据。
四、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采购人据实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支付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入库单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95%的款项;
3.合同总金额5%的款项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中文数据库中各板块均免费提供针对管理员和用户的培训活动。
投标人针对所购的每个资源提供现场培训至少1场、提供网络培训至少1场。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质量)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5%) | 35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技术(质量)部分(32%) | 技术响应(25)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8.5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3.5分,扣完为止。 | |
2 | 技术(质量)部分(32%) | 实施方案(7)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资源平台质量保障措施、数字资源的实施和调试计划、数字资源的使用方案、与图书馆官网的对接方案、验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得2分;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可行性强、方案证措施完善、针对性强的可得5分;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方案措施基本完善,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可得3分;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差、方案措施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实施方案可行性差、方案措施差,针对性差得0分。 | 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33%)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3%) | 培训(10) | 培训:1.投标人承诺针对所购资源提供现场培训,在每个数字资源1场基础上每增加1场可得2分,满分6分;2.投标人承诺针对所购资源提供网络培训,在每个数字资源1场的基础上每增加1场可得1分,满分4分。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33%) | 售后服务(11) | 结合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等采购需求内容,在满足第三篇的基础上,提供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人员现场安排,售后服务的现场响应等。1.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完善、科学、详实,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7分;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较完善,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分4;售后服务内容不全、保障体系欠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售后服务团队及人员安排内容进行评审。售后服务人员现场安排,售后服务的现场响应及时得4分;售后服务人员现场安排,售后服务的现场响应较及时得2分;售后服务人员现场安排,售后服务的现场响应不及时或缺少现场安排与响应得0分。 | 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33%) | 业绩(12)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个电子资源数据库服务业绩得 2分,最多得 12分 | 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
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
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十一、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十二、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
产品名称 | 数量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中文数据库 | 1项 | |||||
电子图书库 | 1项 | |||||
总计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要求: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3.分项报价明细表总计=投标报价。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
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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