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达州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安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公司四川战虎安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年度报表、内部内控等进行审计 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28-86785984
中标联系人-028-86785984
公告正文

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

委托单位:达州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8-86785984 传真:028-86758729

索引号:1800

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约定

甲方:达州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全资子公司达州安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2018、2019、2021三年个年度和控股公司四川战虎安保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下称“被审计单位”)进行财务报表、内部内控等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被审计单位达州安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2019年及2021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被审计单位四川战虎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

(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内控提供管理建议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被审计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一)被审计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 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5.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其他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6.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沟通。但乙方沟通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7.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2022年3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审计收费

1.遵照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文件和实际业务工作量经双方议定本次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服务费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乙方提交审计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10 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在进行,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审计工作报告情况支付合理的审计费用。

4.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由乙方承担。

、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出具审计报告一式五份。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四、五、六、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终止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服务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不可抗力事件清除后,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约定书及约定义务。

2.因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约定书,乙方有权就其于约定书终止之日前按实际完成本约定书的情况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出具合法合规的审计报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承担本约定书总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15日未出具,甲方有权解除本约定书,乙方应按照本约定书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

2.若乙方提交的审计报告不符合甲方要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交审计报告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约定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约定书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达州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2022 年 3月5日

乙方: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成都市红庙子街60号

开户银行: 工行草市支行

账 号: 4402275009024970566

电 话: 028-86785984

传 真: 028-86758729

签约日期:2022年3月5日

审计机构(国资)
附件: 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_000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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